离婚办理(离婚办理地点要求)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原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如下: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手续: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手续: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6、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双方共同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经审查后发放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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