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监护人家暴能取消监护权吗(家暴可以取消监护权吗)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家暴能取消监护权吗
能。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单亲妈妈多次家暴女儿被撤销了什么权利?
单亲妈妈多次家暴女儿被撤销了监护权。
江苏南通12岁女孩佳佳(化名)目前读小学六年级,4岁时父母离异,跟着妈妈李平生活。李平盼女成凤心切。
佳佳学习稍令她不满意,动辄打骂、体罚,佳佳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在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李平依旧不收手,仍两次用烧热的锅铲将佳佳烫伤。佳佳外婆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李平和佳佳生父监护人资格。
2021年4月20日,江苏南通崇川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佳佳外婆的申请,指定佳佳外婆为佳佳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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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观点:
在这件事情上,关心孩子学习可以理解,但是强迫孩子学习来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满就动手打骂、体罚,这种做法实属过分。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让孩子来成就你的梦想。而且教育孩子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此激进的手段来逼迫孩子学习,这么做和虐待有什么区别。
父母犯罪会让子女监护权撤回吗
父母犯罪不一定取消监护权。是否取消监护权取决于监护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况:(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二)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督和照顾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变的;(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无生活的;(四)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不良习惯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五)胁迫、欺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七)有其他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辟谣】有监护权就一定有监护权?真相:不是分析:监护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利。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死亡或者父母子女关系依法终止,或者监护权依法被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剥夺或者限制。因此,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监护孩子的权利,并承担监护人的义务。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不受法定原因的限制或剥夺。监护权与监护权的区别在于: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监护权,有监护权必须有监护权。【提醒】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是什么?一、失职责任。当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的故意或过失而受到损害时,父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具体而言,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分别承担滥用责任(监护权滥用)或者侵权责任。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殊程序审理;既要求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二、代理责任。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有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对于确定损害赔偿的条件、赔偿的金额和方法等,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五条
对于暴打孩子的家长,应该取消监护权吗?
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对孩子进行暴打、虐待或其他的伤害行为,未成年孩子的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甚至是孩子所在居委会或者是民政部门都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取消监护人的监护权利。
对于暴打孩子的家长是可以撤销父母监护权,这是国家对未成年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父母是未成年孩子理所当然的监护人,但是如果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期间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甚至还会对孩子进行殴打、虐待、谩骂等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再继续让父母做孩子的监护人,就会严重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根据民法、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未成年孩子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哥哥、姐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甚至是实施者工作单位和未成年居住的居委会或者是民政部门,都有权利向法院申请。
经常看到一些关于父母虐待未成年孩子的案件发生,如果不是有邻居或者孩子自己站出来,家暴很难发现,很多人的思想比较传统,认为关起门来过日子,外人不能干涉,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父母如何教育打骂孩子,不需要告诉外人,外人也无权来干涉自己。
孩子犯了错误父母管教自己的孩子,似乎每个孩子都经历过,但是如果对孩子实施家暴就成了虐待未成年,因此有些家长秉承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关起门来暴打未成年,这种家暴就会更加的隐蔽,有些家暴案件如果没有邻居的报警甚至会长期进行下去。
家暴不仅仅是殴打、残害未成年的身体,还包括对未成年人身自由的限制、恐吓等对精神产生伤害。由于未成年孩子年龄都非常小,根本无法保护自己,因此,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取消监护权是可以的。
法定监护人是否可以放弃监护权
法定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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