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挺身(掀起民法典热潮)

2023-01-11 民法典

遇到老人摔倒,你会毫不犹豫地去扶起来吗?

不会,我会先观察后再做判断是否需要去扶起来。

一旦发现老年人摔倒,切不可急于搀扶,否则可能会“帮倒忙”。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四判断”,根据判断结果进行正确处理。

1. 判断其意识是否清醒

首先要观察老年人的表情和神态,如果他神志是清醒的,询问他跌倒的原因,然后给予他一些相应的帮助,比如,有一些人是心绞痛发作,可以协助老人服下,身上携带的急救的药品。然后,尽快帮助他拨打急救电话。

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有抽搐,应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2. 判断其是否猝死

发现病人跌倒后已昏迷,首先要判断是否猝死。

对于发生猝死的患者,我们应立即将其就地平卧在地上,同时马上对他实施心肺复苏,就是胸部按压,并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当然,口对口人工呼吸这一点,目前对于普通人来说也不做要求,大家主要是做胸部按压,并及时与急救中心联系,争取时间抢救病人。

如有外伤、出血,立即止血、包扎;如有呕吐,将头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如有抽搐,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需搬动,保证平稳,尽量平卧。这样也许能挽救他的生命,而不是急急忙忙抬着病人向医院跑。

3.判断是否骨折

观察发现患者有明显的肢体的疼痛、畸形、关节的异常、肢体位置异常等这些情况,说明患者可能发生了肢体的骨折。如果患者有这些表现,我们不要随便搬动患者,以免加重病情。

4. 判断是否有脑中风

中风患者常常存有一侧肢体的运动功能障碍,比如右脚、右手没有力气甚至不能动弹,在起坐行走过程中,由于动作不协调、身体重心偏移,病侧肢体发软,磕磕碰碰,进而摔倒。

正确的做法是:若患者坐在地上尚未完全倒下,可搬来椅子将其支撑住,或直接上前将其扶住。

若患者已完全倒地,可将其缓缓调整到仰卧位,同时小心地将其头面部偏向一侧,以防止其呕吐物误入气管而发生窒息。必要时,可用纱布包住患者的舌头往外拉,以防窒息。

切忌拍打、哭叫、翻动病人。在现场急救的同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尽快送就近医院抢救。

民法典挺身(掀起民法典热潮)

见义勇为者如何认定?有没有相关福利待遇和政策?

    在这个大社会当中,还是有很多见义勇为的人,这是一种值得传颂的美德,见义勇为者就是指在保护国家或者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时候做出一些抢险,斗争等行为,会有专门的人进行见义勇为行为的调查。

 见义勇为者是可以享受到一些奖励和待遇的,通常情况下,为保护他人的安全,财产做斗争,或者是在发生危险之时,不顾个人安危去救援,又或是为了保护国家或者是集体个人的利益免于被害人遭到侵害,这种挺身救助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都是由当地的区或者是县民政部门进行确认的,在确认之后就会通知见义勇为者或者是所在的单位地区,在民法典中确实是有着好人条款的,如果是因为保护他人而让自己受到损坏的,那么侵权人将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给予补偿。

  见义勇为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被传颂下去的英勇行为,这种精神是值得鼓励的,所以每个地方对于这种行为都会有一些精神上和物质上以及社会上的鼓励,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但认定是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话,会有奖章和证书的颁发,同时当地的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此外一些地方也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落实相关待遇,对于见义勇为的家属也是能够享受到一些优待的。

     如果是因为见义勇为而导致牺牲或者是失去了劳动力的人员,那么他们的家属如若是没有生活来源,当地的部门都会去进行推荐就业,同时如果是想要从事个体经营的话,也是能够享受到一些减免税费等等照顾的,如果是子女或者是上学医疗这些方面遇到了实际上的困难,当地也会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或者是减免费用,当然见义勇为是值得学习的精神,不过大家在做好事的同时,要首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见义勇为受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遭侵害或免受损失,在面临危险的情况时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风险挺身而出,所实施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见义勇为是全社会倡导的良善价值观,在面临危险的情况时冒着较大的人身风险挺身而出的精神难能可贵,行为人并非对受伤风险预见不足,而是以牺牲自我的方式避免更大的伤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鼓励见义勇为方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侵权人赔偿、或受益人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什么协议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2、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市民可拨打【110】报警,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任何不配合疫情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可以拨打110举报,警方将第一时间组织调查,证实了举报结果的按见义勇为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3、拨打中国疾控中心热线进行举报。

市民可拨打【12320】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向在线客服寻找帮助。不论是咨询防疫知识还是举报投诉有关疫情问题,都可以拨打此电话。人工客服在线接听电话时间为:每日早上九点-下午五点。

4、通过各地区公布的疫情防控电话及邮箱上进行投诉反馈。

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可以通过12320热线联系人工客服查询。

支付宝政务平台及电话疫情投诉操作汇总

支付宝疫情投诉方法

1、进入支付宝界面,点击国务院服务

2、进入界面,点击疫情防控线索征集

3、进入界面输入遇到的问题,点击提交留言即可投诉

政务平台反馈投诉方法:

1、登录政务官网,进行反馈

2、点击我要反馈申诉

3、点击我同意

4、填写防疫政策层层加码的时间和地点

5、留下电话号码

6、提示反映成功

如何理解扶不扶民法总则

13 随着《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如何理解扶不扶《民法典》? 1.救还是不救,这是一个问题 基于维护社会基本道德的立法价值之一,法律从来只是提倡,但并不强制人们之间互相积极行善。面对身处危难之中的人,旁观者救或是不救,原本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救人者可能出于恻隐之心,不救者也顶多被予以“冷血动物”的道德谴责。但在法律出面干涉之后,救或是不救,则在恻隐之心之外还要考虑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倘若法律对见危不救者课以法律责任,且不免除救人者施救过程中的 过错责任 ,则每一个潜在的救助者都将面临这样的情景:出手救援但救援不当,担责;不救,担责。区别只在于,救比不救承担的责任更小一些,因为不救者往往被课以 刑法 上的责任,而救人者只在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责任。尽管这样的法律规定逻辑上似乎行得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旁观者唯一的选择似乎只有避之不及。因为谁也不能保证救助的结果一定利好于被救助者。 2.谨慎适用《民法典》第184条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见危不救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因无人救助而引发的悲剧性事件也屡见不鲜。救人者“引火烧身”,“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也频繁见诸报端。法律本就应当在人类出现“道德危机”时挺身而出。在这样的道德环境中,《民法典》第184条的出台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它为潜在的救人者免去了后顾之忧,无疑有助于改善现有的道德风尚。 法律鼓励的是积极行善,而且尽量达到既让潜在救助者敢于挺身而出,伸出援手,让救助人免却因此而担责的后顾之忧,又让受助人获得理想的救助结果。因此,并不是说,有了第184条担保,救人者便可以“肆无忌惮”,一般情况下,受助人的合理利益同样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在适用该条时,则应当慎之又慎。该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 。”仅从条文来看,适用该条有以下关键情节: (1)自愿。自愿应当是一种善举,行善是该条的核心要义,在具体案例中,应当重点考察救人者的主观状态。必须考虑的一种情形是,当救人者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因主观状态发生变化,使受助人陷于更加危险的境地时,不能适用此条。比如在救助之前约定报酬或者在救助一半时又弃之不顾,其主观上难称“自愿”,也难称“善举”,因此不能免责。 (2)紧急。紧急区别于一般的爱心施舍和捐助。比如一般情形下,好心司机路遇搭便车者,载他人一程,结果由于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他人伤亡,则不能适用此条免责。 (3)特殊主体除外。救助者必须与受助者的危险境地无关,没有先行义务。先置他人于危险境地,又自愿出手相助者,也不得适用此条免责。 亚里士多德有言:“凡订有良法而有志于实行善政的城邦就得操心全邦人民生活中的一切善德和恶行。所以,要不是徒有虚名,而真正无愧一‘城邦’者,必须以促进善德为目的。”但愿世间一切法律都能够保护良善者免受处罚,也不使恶人逍遥法外。 通过上述文字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扶不扶《》负担M”这一内容已经全面了解。扶不扶民法总则主要是对好心人提供一种保障,杜绝行好事的后顾之忧,鼓励社会更多人传播正能量,发扬友善助人的良好品格,共同建设风气良好的社会。

见义勇为规定

见义勇为规定

见义勇为规定,见义勇为的认定规范可以让更多的人乐于助人,遇见不公平的事情挺身而出的积极性会提高,没有后顾之忧的见义勇为才会更成功,下面和大家分享见义勇为规定。

见义勇为规定1

一、《民法典》见义勇为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3、184条将见义勇为行为纳入民法调整范围,建立了民法上的见义勇为制度,赋予了见义勇为行为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及损害补偿请求权。

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我们可以从三方面理解:

1、因见义勇为受损害,由加害人负责,没有加害人的,谁得好处谁补偿,这与紧急避险的有关条款中的法律原则一致。这是针对当前我国见义勇为引发纠纷的案例实际,在法律上对见义勇为者赋予一种请求权。

2、条文特别强调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这是对以往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突破。“可以”并不是强制性的义务,是任性的规定,是道德上的鼓励。很多见义勇为者所受的是人身伤害,人身伤害是很难完全用金钱补偿的,得了好处的`人对见义勇为者酌情进行补偿,体现出法律提倡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的道德导向。

3、“可以”还可以理解为,不管见义勇为者受损害的责任是否已被侵权人承担,只要受益人自愿给见义勇为者补偿了,就不能反悔再要回去。

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重大过失”如何界定?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没有尽到与保护自己民事权益时同等的注意义务。这也意味着,救助者并非一概免责,如果救助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受助人损害的,救助者须承担民事责任。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三、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1、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2、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3、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我们可以得知,《民法典》见义勇为的新规定,包括见义勇为者有权请求赔偿,并且,除了造成重大过失之外,见义勇为者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我相信通过这一规定,赋予了见义勇为者的权利,使得我们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见义勇为规定2

见义勇为怎么认定

(1)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所谓自然人是指与法人相对的社会公民个体的统称。由于见义勇为行为是紧急情况下实施者根据主观判断后所采取的行为和行动,因此无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具有完全政治权利者抑或剥夺政治权利者,都无关紧要。因此,只有将见义勇为的实施者定义为自然人,才能够符合其法律特性。

(2)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所谓的危难救助行为是指当国家、集体、社会、公民个人财产及公民个人生命安全遭到威胁之时,行为人实施了旨在降低损失或威胁的行为,进而产生了相应后果的一切行为。这种行为一般都是在危险的情况下出现,并且伴有较强的风险性。

(3)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律约定的义务是指行为人与救助对象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救助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救助效果,但是存在与救助对象的法律约定,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够算作见义勇为。换句话说,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约定的职责或不具备法律约定的救助义务以外,才能够成为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规定3

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该行为界定为行为人职责以外的危难救助行为(均为“危难救助”字样, 但都具有这一基本涵义)。主要分歧在于:

一是见义勇为的内容或者说类型是否只限定于维护社会治安, 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的范畴;

二是实施危难救助行为要构成见义勇为, 是否必须事迹突出或者有突出贡献;

三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危难救助, 在何种情形下才属于见义勇为;

四是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是否限定于个人(自然人) , 集体组织能否成为该行为的主体。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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