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为传销(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为传销罚2100万在看)
从最强微商,到被判定为传销公司,张庭夫妇经历了什么?
2012年,微信朋友圈的横空出世让不少人看到其中的商机,“微商”的概念应运而生。当时已经年过四十的张庭也不闲着,借着林瑞阳所谓从国外带回的驻颜配方,两人在2013年创办达尔威,并推出化妆品品牌TST,全称Tin’Secret,意为“张庭的秘密”。再加上张庭夫妇早些年在演艺圈留下的人脉,一边请各种明星大腕为其站台 ,强大的明星效应,短短数年便让张庭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微商女王” 。
经过企业发展达尔威开始执行红卡会员奖金制度。该制度要求被发展的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从而形成上线发展下线,下线发展下下线的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上线进行分成。会员制度进行囤货发展代理售卖,不光是会员们在高价囤货后难以卖出,一些被卖出的TST产品还逐渐被被消费者爆出使用后“烂脸”,“被毁容”等负面消息。这对夫妇的传销生意的面纱才逐渐被揭开:先是把TST主推的产品包装成高级货,再利用明星夫妇在娱乐圈的影响力,透支公众对自己以往人设的信任度,表面上打着微商卖货的幌子,实则是靠不断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原来这就是他们的商业模式。
2021年12月28日当晚,一则“张庭林瑞阳公司涉嫌传销被查处”的消息登上热搜。一封来自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查证函显示,张庭夫妇名下的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因上海达尔威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资金,已依法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张庭夫妇曾经的”微商帝国“彻底崩塌了。。。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为传销,个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据知情人士爆料,张庭夫妇的“TST庭秘密”的运营主体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达尔威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已被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合计罚没2100万元。
他们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析一下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具体的行为是:
1、收入门费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交钱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是传销模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交钱让参与者会更加重视组织,同时也给了参与者在组织内的权利,让其有动力去发展下线,是组织发展下线实现资金复式增长的“财富密码”。所以,如果某个组织在参与者缴纳费用后没有给予其发展下线的资格,那么该组织便无法形成向下延展的复式增长,更可能是个单纯诈骗组织,而非传销组织。当然,传销的模式要根据组织整体的模式来判断,不能只因为组织对部分“带货能力”强的“KOL”不收取费用,就认为其并非收取入门费的模式。
2、层级制
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层级是传销组织鲜明的特点,也是传销区别于其他诈骗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关键要素,“金字塔”结构,就是典型的层级。这里的层级,主要是指发起者和其下线以及下线的下线的关系,他们之间是存在直接纯粹的利益关系的。可千万别和职务等级搞混了,传销公司有总裁、主管、总监,那可不是说这个传销组织的层级就有三级了。
3、团队计酬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这里的团队计酬,指的是主要靠“拉人头”的操作为团队各级分配报酬。对于一些是采取“提成”和“人头”同时计酬的组织,应当看其报酬的多数来源是否侧重于“人头”。
4、骗取财物
目的和造成的结果
这条是刑法意义上的传销和行政法意义上的传销最本质的区分:刑法意义上的传销核心要件是骗取钱财,即传销人是有欺骗行为的,被害人因欺骗行为而产生认识错误、基于这种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而行政法意义上的传销,本质上还是为了推广业务。
后记:需注意在传销组织担任管理、策划、操纵、发起、协调、宣传、培训的传销骨干人员,都一律市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从事传销发生的伤害、非法拘禁,按照其他犯罪判决。所以,哪怕参与传销没有发展几个下线,但是根据其所在传销组织担任的角色,也是可以认定为涉嫌组织 领导传销活动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 是要被判刑的。
张庭夫妇TST公司被认定是传销,当初这家公司为何会遭到调查?
当初这家公司会遭到调查是因为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利润就达到了近百亿,要知道一家普通的公司即便是有明星创办的,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获得这么高的收益。
而且张庭夫妇创办的公司是主要是化妆品,甚至是在抖音里及各大平台都有直播卖货,而且很多人由于看到他们的产品推销的如此厉害就会去购买,在直播间的优惠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很多朋友在观看的过程当中觉得是由明星创办的一般都是可信的,毕竟明星不会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因此很多人在购买了他们创办的品牌的产品之后,出现了过敏以及脸上的皮肤出现溃烂的情况,因此就有网友开始举报他们的产品,觉得他们产品的质量不过关。网友对于明星的产品一定程度上是信任的,但也随着最近几年明星代言的产品不断的出现质量问题,所以还是会保持一定的谨慎心理的。
而在网友的举报之后就开始对张庭夫妇创办的品牌进行调查,而调查之后也发现这家公司确实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并且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就能够获得近百亿的利润。毕竟任何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有这么高的回报或者是手艺,因此对这家公司开始进行更深入的调查,最后确实是发现这家公司是存在经营问题的,最后也被认定为传销。这家公司被认定为传销之后也是被罚款了很多钱,而张庭也是在直播平台上表明自己这几年的压力很大,每天都很辛苦,基本上一年365天每天都在工作。但我觉得对他的这种卖惨方式并不认同并且不接受,因为他们的产品根本就没有真正的用途,还会让一些人用了之后出现过敏的现象,这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惩罚。
这也是对娱乐圈的明星起到一个警醒的作用,不能因为自己是明星,具有影响力就可以做一些触犯底线或者是法律的事情。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为传销被罚近2100万元,怎么看待明星投资?
我觉得明星投资已经是常态了。
近日,张庭夫妇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传销。他们公司传销业务总收入约91亿元,利润近2000万元。他们的公司被没收了2100万元,他们的媒体平台账号也全部被封禁。然而,让大家失望的是,他们可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我国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行政处罚,就是通过注销公司或者不罚款来打击这种传销活动。第二种是用刑事侦查的手段追究领导的刑事责任。
这就要求传销刑事犯罪的成立要件要比行政违法的成立要件严格得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那么张庭夫妇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被判处更长的刑罚。而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首先要满足主体条件,处于传销活动领导者的地位。其次,必须有这种骗取他人财物的欺诈性质,否则只能构成行政违法。
娱乐圈已经有很多明星在做生意了。例如,我们熟知的许多明星都开了火锅店,如郑凯、陈赫,都有自己的火锅店。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除了做主持人,还涉足其他行业,开了一家母婴用品公司。关晓彤还开了一家奶茶店,还有很多明星,都经营自己的时尚品牌,比如潘玮柏和吴克群。相比大众,明星有一个非常好的优势,就是有钱、有资源,所以可以有很好的投资机会。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真好。我们每个普通人都在努力赚钱,但是明星赚钱比我们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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