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计算公式(年休假的计算)
年休假计算方法
随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都能享受到带薪年假的这一项法定福利了,但是还有好多童鞋对于自己可以休多少天年假自己计算不出来,下面是我整理的有关年休假计算方法,欢迎阅览。
方法/步骤
首先我们要知道年休假天数的规定,可以查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所以我们必须累计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相应天数的带薪年休假。
根据上面的规定,我们要来算算自己累计工作的时间。
因为很多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在同一家企业或单位里,所以证明这个累计工作时间的方法有以下常用的三种。
第1种方法:企业或单位给员工劳动备案的时间。
这个方法的前提是企业或单位有去相关政府部门给员工做劳动备案,这样我们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进行查询打印出来。
第2种方法:与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如果还保留跟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这个也是可以做为证明资料的。
第3种方法:我们自己的参保证明。
这个方法是最多人使用,且方便快捷、容易获得。
可以直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进行查询打印出来,或者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去街道政务中心或社保局打印。
通过上面3种方法可以确定我们累计的`工作时间,根据这个时间就能确定我们能休多少天的带薪年休假。
但是比如说,我一年中某个时间跳槽了,那这个年休假又是如何计算呢。
首先我们的累计工作时间必须满足 满1年 这个前提条件,当年度在新公司可以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公司剩余的日历天数来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
计算公式为:
(当年度在新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举例:
张三从2000年6月1日开始参加工作并且有相关证明。2017年5月4日入职新公司,张三2017年在新公司可以休的年休假天数是6天=242天÷365天×10天。
242天是张三在新公司从2017年5月4日到2017年12月31日的工作日历天数;
10天是张三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可以休的年休假天数。
这时候可能会有些人问,那张三当年除了在新公司可以休的年休假天数,那剩余的天数呢,很简单,剩余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当年在上一家公司工作的日历天数来折算就是了,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旧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天)×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
年假计算公式
年假的详细计算方法如下:
年假的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其他说明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关于年休假如何用公式计算,求解?
( 一) 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 当年可享受年休假 5 天。( 二) 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 10 年( 含 10 年) 不满 20 年的,当年可享受年休假 10 天。( 三) 员工累计工作时间 20 年以上的( 含 20 年), 当年可享受年休假 15 天。( 四) 累计工作时间由集团公司根据员工档案或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据核定, 休假时间以核定的累计工作时间为依据。 核定累计工作时间档案以外的其他证据应由员工负责提供。
折算方法:
( 一) 员工新进集团公司且连续工作时间满 12 个月 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集团公司剩余日 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公式:(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365 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二) 员工在当年度工作时间满 10 年或 20 年, 年休假由 5 天变为 10 天或由 10 天变为 15 天的,则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以下公式折算, 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满 10 年或 20 年时当年已过的日历天数 ÷365 天) × 员工应休的 5 天或 10 天年休假+( 满 10 年或 20 年后当年剩余的日 历天数 ÷365 天) × 员工应休的 10 天或 15 天年休假。
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的计算方式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式: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下面举例说明:
某人于2000年5月1日到单位参加工作,在2010年4月30日前属于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5天;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属于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10天,这时2010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分两个时间段分开计算,然后相加,即是2010年度应享的年休假天数。
2010年4月30日前,计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4个月×30天/月÷365)×5天/年=1.64天。其中0.64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4月30日前应享受年休假1天。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8个月×30天/月÷365)×10天/年=6.575天。其中0.575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应享年休假6天。
(注:4个月×30天/月和8个月×30天/月是本文为简便而取的平均数,若精确计算,需确定相应日历天数作为计算依据。)
这样2010年度应享年休假共7天。
拓展资料:
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参考资料: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年假计算方法
一、年假如何计算
《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单位安排年假的相关知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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