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什么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
什么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 是指有权按照 遗嘱 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 法定继承人 ,则该 继承人 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 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二)清理遗产;(三)管理遗产;(四)诉讼代理;(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执行人具体是谁
通常情况下,遗嘱执行人一般是指,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分割遗产的人。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指定的人、全体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都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要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你好,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内容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由立遗嘱人指定,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并不是衡量遗嘱是否成立、生效的要件。
家与家律师提醒,遗嘱执行人和遗嘱管理人是两个概念。遗嘱管理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推选或指定对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妥善保存以及管理、清算、分配的自然人。在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和我们联系。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45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有什么区别
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的区别如下:1、遗嘱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而受遗赠权的主体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国家、集体组织,简言之,法定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就是遗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按照遗嘱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就是受遗赠权。2、表示接受、放弃的形式不同。3、在适用范围上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执行人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第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未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二)清理遗产;(三)管理遗产;(四)诉讼代理;(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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