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什么是收付实现制,它们在确认收入和费用 的归属期 方面有何不同
1、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2、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3、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扩展资料
收付实现制提供的信息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权责发生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1、用收付实现制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及利润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用权责发生制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及利润时,费用必须依其同收入的关系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就必须采用折旧方法、摊销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人为的方法,
使会计中采用了许多的估计、预测数据,从而其提供的数据也较收付实现制丧失了一定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2、收付实现制反映企业实实在在拥有的现金,而企业能否按期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分派股利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所实际拥有的现金。
3、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是长期投资的决策目标。长期投资涉及时间长、风险高,投资者不仅要考虑投资的收益水平,更关心投资的回收问题。
而期间利润指标只关系到投资额在本期所分摊份额的回收,并且利润指标受权责发生制下应收、应付项目的影响,主观性太强。因此,投资者注重现金的实际流入或流出。只有投资期限内现金总流入量超过现金流出量,投资方案才是能够被接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制
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等。
关于权责发生制下收入和费用的确定
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所谓权责发生制,就是按实际业务发生的时间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比如发生一项收入,但是还没收到款项,就应该做: 借:应收账款;贷:收入; 比如一笔费用是由本月分摊的,但并没有立即支付现金,那么就做:借 费用 贷 其他应付款。 实际收到现金或支付现金的时候,在将往来帐冲掉: 借:现金;贷:应收账款;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
1、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是以时间确认,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
2、权责发生制的当期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
3、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是怎么确认的?怎样理解权责发生制的当期概念?
1、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是以时间确认,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
2、权责发生制的当期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
3、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扩展资料:
由于银行业经营范围的特殊性,其收入依赖于贷款和投资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弹性,而其支出中的绝大部分直接面向存款户和维系业务经营正常运转,具有明显的刚性。因而,影响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主要方面在于收入,源头在于贷款和投资质量。
在收入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有专业银行,诸多众所周知的原因,使其信贷资产结构单一,质量不佳。
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考虑新旧制度转轨时贷款质量的现状,仅一刀切地规定逾期半年以上(以前曾经为 3年、2年和1年)的贷款才停止计提表内应收利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居高不下。
这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以实收资本或客户存款垫交国家税利(营业税、所得税及利润)。更为严重的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提高一时难以奏效,大量贷款无法正常收息,已成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客观现实。
因此,这一制度的执行,必然使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越滚越大。虚假的繁荣和巨额的欠息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后劲不足和简单的寅吃卯粮,而且抵御风险能力也逐步下降,经营风险逐步加大。
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
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
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权责发生制一般用于企业经营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什么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财务处理制度?
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财务处理制度。
一,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人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案例释义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权责发生制能更准确地描述企业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与之相反的是收付实现制,即只要收到了现金就确认收入,只要付出 了现金就作为费用。例如一家企业在当年向客户提供了390万元的商品,但由于向客户提供了赊销,只收到330万元货款。当年企业还发生了260万元的费用,但只是支付了240万元,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计算的利润是不相同的。权责发生制下的利润=实现的收入390万一发生的费用260万= 130万收付实现制下的利润=收到的收入330万一付出的费用240万=90万。
三,所谓权责发生制,即“权利、责任发生的时候,就要记录的制度”,即指当期实际“发生”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都要计入当期。比如买了一批货,虽然没有付钱,但是应当计入“负债-应付账款”科目。并且相关货物的领用也要当做“成本”,不能因为还没有付款就不认为是成本了。再举例,比如当期销售了一批货,虽然对方没有付款,但是应当计入“收入”,这就是权责发生制。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都是权责发生制编制的。另外一种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也就是只看钱款是否真的流入、流出了。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属于此列。现金流量表中“经营现金流”可以粗略地对应到“利润表”,“投资现金流”对应资产负债表“资产变化”,而“筹资现金流”对应资产负债表“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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