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小孩落户(集体户口小孩落户为什么是非亲属)
集体户口子女如何上户口
1、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
父母双方均为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2、空挂集体户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
3、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4、母亲是集体户父亲是外地户口可随母落户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落集体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集体户口小孩能落户吗
孩子出生申报户口可以是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但是还是需要最后迁出去的,所以由此可见集体户口孩子是不能落户的。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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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孩子怎么落户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条件:以南京为例: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南京集体户口、另外一方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户口需落至该居民户口,不能在南京落户;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并且双方户口在孩子出生之前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子女户口可落户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父母双方都为外地集体户口的,且当地出证明无法落户口的,子女也可照顾落户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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