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法典活动(民法典活动信息)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校的 教育 教学工作保驾护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_”_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_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 国旗下讲话 。——14周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周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 标语 ,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
4、请法制副校长霍校长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
6、组织参观一次法制基地——江宁法庭的活动。(日期待定)
7、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 总结 ,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_”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校根据《浙江省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本学期在高一学生中开展第__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 文化 ,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高一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 心得体会 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高中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在高一年级挑选4人,组成校法制合唱团由音乐教师指导)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 措施 。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3
活动目的
1、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2、给同学提供法律实践的机会。
3、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知名度。
活动安排:
活动将在校内进行:
活动地点:
______
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20__年12月
活动内容:
校内活动主要以宣传为主、以下方面:
一、法制宣传
为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将在校内组织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宣传材料来源于全市单位、包括、公安局、司法局等法制单位。
二、开展以法制宣传为主体的 辩论 赛
三、广播宣传
为提高此次活动在校内的影响、将在本月通过广播等形式介绍法制宣传月中开展的各个活动并传播 法律知识 提高普法水平。
四、展开全校范围内的法制纪律大检查
五、邀请各法制单位开展以法律宣传为主题的各类讲座
六、志愿者服务
为树立学校形象、协会将组织5名同学当任青年志愿者、协助各单位维持会场秩序、引导群众。
七、协会宣传
协会将利用此次机会大力宣传学院和自身、积极与前来报道的各媒体以及参与活动的各个单位建立联系、同时、将向群众发放传单、宣传法律知识。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我校学法、知法、守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四好”少年,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组织青少年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获益。
2、突出主题,活动丰富。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为青少年积极创设主题突出、形式各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3、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
4、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特别是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利用广播、校园网、国旗下讲话、班会、墙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以上方式、 方法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三、具体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
时间:11月5日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网站上公布活动宣传方案
2、召开法制讲座
时间:11月11日
范围:全校家长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3、主题班会
时间:11月18日(法制)
地点:教室
范围:全校24个班级
形式:主题班会
4、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11月25日
地点: 报告 厅(视频转播)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5、征文评选
时间:11月22日
范围:四至六年级,参加评比的征文每班不得少于三篇,参选征文不得抄袭。
6、出版一期 黑板报 。
时间:12月2日
地点:教室板报
安排:由班主任负责,关于法制教育内容。
7、以班为单位,观看法制教育内容宣传片。
时间:11月22日。
形式:在班级内观看视频点播
8、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时间:12月1日
地点:电教室
范围:六年级
9、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12月2日。
安排: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评选“法律知识小博士”。(每班5名)
范围:五、六年级
10、 活动总结
时间:12月8日
安排:以年级组为单位交一篇活动小结,直接保存到“全校共享—德育处—法制教育”文件夹。
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5
一、指导思想
_年“_”是第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20__〕1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三、时间安排
20__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五、成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六、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 安全知识 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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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90后”女调解员用《民法典》讲脱口秀,你对这波操作怎么看?
上海90后女调解员用脱口秀的方式讲解我国的《民法典》上热搜,获得了许多网友的支持与点赞。但是也有些质疑的声音,认为《民法典》这样的东西,不应该随意用这样的方式去讲解,不符合法律的严谨。
一,《民法典》
《民法典》是我国2021年伊始才开始实行的法律,把包含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一个人的出生,到一个人的死亡。这个人在什么阶段,什么时候享有应有的权力以及义务,都规定的清清楚楚 ,堪称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民法综合。也是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该去学习的,了解的。
二,民法普及
虽然我国当时《民法典》的出台引起了大家很强烈的关注,但是生活中愿意去主动了解的人实在太少,大多都是律师,公务员等与法律职务有关的人去了解,普通民众大多都是一时的兴趣,这是我国普法工作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当然,要建成一个优良氛围的法治社会,民众对待法律的看法就不能这么随意,还是要有一定的了解,这也是《民法典》出台的初衷,为我国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法律依据以及支撑。
三,责任与义务
当然,之所以要普法的原因就是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进行指导,明确 ,我在什么情况下具有什么权利,然后实行这些权力后,我应该执行什么样的义务。我国的学龄儿童有着享有9年义务教育的权力,但是,自己也得有好好学习的义务。而学习《民法典》,对我们以后的工作也是有着巨大影响,当你知道一定的法律知识后,你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你做出的决定和没有受到法律教育的人做出的决定,肯定是不一样的。前者肯定能够更加理智更加智慧的处理问题。
上海首例使用民法典撤销婚姻关系案宣判,民法典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帮助?
原告李某与被告姜某经介绍后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订婚后开始同居。2020年6月,李某怀孕,双方登记结婚。挂号后不久,蒋某终于向妻子坦言,自己患艾滋病好几年了,长期服药。虽然李某坚称自己所患的艾滋病已不在感染期,但感染他和孩子的可能性很小,最终证明自己没有感染,但丈夫的病还是让他无法接受。虽然两人感情基础良好,但李经过几次内心的挣扎和考虑,决定终止怀孕,并向上海闵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婚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艾滋病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本案中,被告人虽然患有艾滋病,但经过长期的药物管制,他已不在感染期。因此,原告起诉宣告婚姻无效的,不予支持;原告起诉解除婚姻的,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原告作为无过错方,得不到有效救济。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在立案后进行了大量详细而充分的论证。从保护无辜一方的利益出发,根据刚刚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经本案法院确认,被告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原告自己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原告在得知案情一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应予支持。因此,决定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实施后,不仅将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之一,而且赋予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使原告得到最有效的维权途径。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的结婚时间虽然是在《民法典》实施前,但却是在《民法典》颁布后,原告与被告的婚姻状况一直延续至今。所涉及的可撤销情形属于民法新规定。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出发,根据有利溯及力原则,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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