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轻伤派出所套路(派出所一般怎么样出来轻伤案件)
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应该怎么处理?
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应该尽快移交公安局,没有相应的时间规定,受害人应等待结果。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可见,公安机关在一般情况下,应在两个月内进行结案。
扩展资料:
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参考资料: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
我先动手打人,但我被打成轻伤,对方没事。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没有独立主体资格,一般是不能进行拘留的。但是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直接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建议你和对方在这个阶段对医药费等赔偿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能被派出所提交给公安部门对你们双方作拘留和罚款处理,行政处罚一般不考虑正当防卫问题,这是由其管理性质决定的。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双方达成调解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得以使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免予处罚,双方签订的调解书,不仅具有民事上使双方侵权之债互相消灭的法律效力,还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对相关行为人不予处罚的参考依据。根据“禁反言”原则,应当认为公安部门调解书生效后,双方不得就关于谅解书的条款有违反行为——公安机关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建议行为人在这个阶段尽量争取解决争议。
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协议达成以后不进行履行的,则可能由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根据行政治安管理的逻辑,行政处罚一般不考虑正当防卫问题,先打人者即使没有造成伤害,也是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的,双方都可能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理。
从提问的具体情况来看,尽量在调解书中就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达成一致,这样双方都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般互欧案件如果一方是轻伤派出所会怎样处理?
1、互殴,一方轻伤,另一方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司法机关的处理原则是,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的一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另一方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的一方依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关于民事损失,双方均有伤情、均有过错,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在检察机关发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A、结伙殴打他人的。
B、殴打残疾人、孕妇、未满14周岁的人或60周岁以上的人。
C、一次殴打多人或多次殴打一人。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对方轻伤派出所套路如果对方引起打斗而且对方已选成左手无名指粉碎性骨折会怎么处理呢?
无名指如果不是末节骨折的话,是构成轻伤二级的,如果是末节的骨折是不构成轻伤二级的。所以咱们先弄清楚对方是哪个指节的骨折。如果是轻伤,那就要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个时候最好是积极赔偿,争取谅解以后从宽处罚。
把对方打成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打架轻伤,派出所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诉受害人到法院起诉。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案,公安机关才受理,轻伤以下如轻微伤案件是自诉案件由法院受理。构成轻伤的伤害案件,公安机关有调查和调解的权利,没有判决权,但是对于这类派出所有权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受伤方同意调解不追究责任的,派出所就撤案,一般两次调解不成,进入调查程序,最后交法院审理判决,在调查期间可以对肇事者刑事拘留。在打架的时候受伤的话是需要先进行伤情鉴定的,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派出所调解有什么套路
一、派出所调解,真的没事了吗?
张和王是邻居,各种邻里纠纷和恩怨时有发生。有一次,两人发生冲突,都报了警。经伤情鉴定,张某为轻微伤,王为轻微伤。
派出所找了双方当事人对他们进行调解。该调解书记载“张某与王某因邻里纠纷于XX年XX月XX日在XXX门口发生打斗,发生争执。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对于调解协议的内容,张一直不认可。虽然有肢体接触,但并没有打架,也没有打受害者本人。
但派出所告知此事比较轻微,已做好治安处理准备,可以调解结案。
为了了结此案,张签了这份调解协议书。以为已经结束了。然而一年后,他收到了《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事情远未结束。公安机关将把他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后可能会提起公诉。
第二,调解协议写明互不承担责任,那就没有责任了?
调解协议和调解笔录均写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对纠纷的法律责任,事后不得再续纠纷,否则追究引发纠纷一方的责任。”
看起来,经过调解,双方都不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所以大家都很安全,一切如常。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双方互不追究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依然存在。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轻伤结果,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的刑事责任。
所以调解协议写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只说互不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如果对方已经造成轻伤,调解协议不能免除张的刑事责任。
第三,调解达成协议,只放弃自己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在张某与王某的争执中,张某受轻伤。张某赔偿数万元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互不追究责任,这意味着张某放弃了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后,出具《情况说明》称,“张某殴打致轻伤一案,我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现在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再给予行政处理。”
言下之意是:在公安调解中,张某赔钱签了调解协议,迎来了自己被打一案,派出所不再处罚对方的结果!!这意味着,张本人受轻伤,赔钱,放弃权利,等待承担刑事责任。
四。总结:遇到轻伤,不要相信调解!!!
在轻伤的情况下,已经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张应当充分认识到,无论是公安调解书还是调解协议,都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只能是其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所以在轻伤的情况下,不要轻信调解,时刻做好应对故意伤害刑事指控的准备。
在这种情况下,调解书的内容、调解协议的内容、调解笔录的内容都要仔细斟酌,因为这样的和解、调解并不能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而且措辞要与以后的辩护意见、辩护策略相呼应!!
如果你天真的以为调解和解后大家就能和平相处,所以你签了对你非常不利的调解和解内容,那注定是要被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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