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申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流程你清楚吗?
申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参与市直公积金规章制度并正常的存缴的职工;总计持续存缴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大半年;具备城镇户籍;
2)具备城区户口或合理工作真实身份;
3)在郑州市选购自住住房;
4)具备固定不动岗位和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有还款贷款能力;
5)具备不少于合乎有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子自筹经费;
6)具备选购、修建、拆建、维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7)给予受托人同意的合同类型;
8)贷款月还款额度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贷款人和另一半与此同时有其他商业服务银行贷款,月还款额度要分类汇总;
9)合乎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你清楚吗?
(1)贷款申请办理
1.选购预售房、保障性住房的,先查看预售房源相对应的受托银行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营业网点,挑选相对应银行营业网点。
2.选购准现房、房屋交易的,查看受托银行指定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营业网点,挑选申请办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人可以从网上服务大厅填好申请材料,也可以直接持原材料到受托银行贷款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3.申请办理商转公的,先登陆网上服务大厅开展预定,填写申请材料后到相匹配银行营业网点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
在收到贷款申请人的备案申请办理及其相关的资料后,公积金中心会受理该贷款申请办理,审批贷款人是否满足贷款资质证书,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1.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首先会对申请人的贷款标准、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有效和合规的基本核查;
2.初审通过后,银行会邀请申请人开展谈话,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主要用途、还款意向、偿还能力情况等,并建立面谈记录;
3.假如审批均符合要求,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办理。
(3)贷款审核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与贷款或不予以贷款的决定。
(4)签署质押贷款合同书
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得到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是受托银行便会通告贷款人申请办理签订办理手续。
(5)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在签订完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及房子的共有人需要与公积金中心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预告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后,会到一定期限工作日内通告公积金中心领到不动产权登记证实。
(6)下款审批
公积金中心接到不动产权登记证实后进行下款审批。
(7)贷款派发
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贷标准,审批无误后派发贷款,贷款资产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
河南省直公积金怎么交
河南公积金缴存流程
一、所需资料
1.《省直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及相应电子数据盘;
2.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职工任职文件原件;
3.企业及其它社会机构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盖业务用章的缴存证明;
4.人事代理机构提供与代理单位签订的代理协议原件、被代理单位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社保部门出具加盖业务用章的缴存证明;
5.职工身份证原件;
6.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当月或上月工资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如职工收入超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纳税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个人账户设立所需资料至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前台综合岗提出申请。
2、办理:归集前台综合岗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该单位提供的资料,待审核无误后进入系统进行登记并提交审核。
3、审核:审核岗要对前台综合岗工作人员提交的业务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确认审批通过。该笔业务办理完成。
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1、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满足基本的住房消费需求。以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为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消原不超过购房总价70%的限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2、适度支持职工家庭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职工家庭已登记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武汉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140平方米以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3、调整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办理周期及提取额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允许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冲还商业贷款本息,办理周期由每3年办理1次,调整为每年1次,直至贷款余额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如下: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发工资后多久到账
发工资的5天。
一般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假定每个月15日发工资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在20日就能到账。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没扣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没扣可能因为账户余额不够。
1、公积金贷款是每月扣款,大家在办理贷款时都会留下银行卡信息,一般公积金扣款会在这张银行卡里进行扣款,如果发现到了还款日却未扣款,可以检查一下余额是否充足。
2、未到统一扣款时间。公积金是统一扣款的,每个地区的还款时间不一样,大部分地区扣款日期都在每周的周二和周四。假设X女士的公积金扣款日为每月25号,但某个月的25号并不是周二或周四,那么扣款则会顺延到下个周二或周四。
3、银行卡被冻结。贷款人可以检查自己的银行卡是否因为身份证过期等原因被冻结,如果银行卡被冻结,只能存钱不能取钱,也无法进行公积金扣款。
2022年11月30日河南省直公积金办事大厅上班吗
上班。
河南省直公积金办事大厅是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11月30日是周四,属于正常上班。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上街区淮阳路13号,工作职责负责省直单位、中央驻郑单位、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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