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贷(民法典房贷没还完可以卖房子)
新民法典房贷未还完房子是不是也可以过户?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未还完贷款的房子,是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的。因为民法典规定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中房子怎样抵押担保
房子要办理抵押的,应当先签订抵押合同,然后去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要用房子进行抵押的,先签订抵押合同,对抵押的事项全部约定清楚,然后再去办理抵押登记,在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生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按揭房产如何设定抵押权
按揭房产要设置抵押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对于进行抵押的房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进行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民法典关于房屋抵押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可以抵押,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房屋是抵押人所有,并且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抵押房屋时,在抵押合同中要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抵押期限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有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否则抵押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关于房屋抵押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 有什么手续, (一)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1、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 借款担保人 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 有法律效力 的身份证明; 4、 符合法律规定 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5、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6、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7、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四)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 住房抵押贷款 合同并进行公证。 (五)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六)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民法典对房子抵押再买卖规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在抵押期间的,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并且买卖房屋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抵押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