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政策(集体企业改制相关政策)
集体所有制企业怎么改制?
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改制。
一、我国集体企业,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它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
二、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只局限于一个集体的经济内部,而不能扩展到全社会,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同全民所有制经济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三、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
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7、投资主体不清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8、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9、企业按照地方政府或者原主管部门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10、企业组织研制的科技成果、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改制后,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集体企业改制改制流程?
; (一)、集体企业改制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集体企业改制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改制企业名称;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集体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订立章程、报有关部门审核、出资并验资、确立法人治理结构、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注册登记。我国集体企业改制以后,通常情况下的性质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不管怎样,集体企业在进行改制的时候,一定要制定一套详细的改制方案,最重要的就是集体企业往往在改制过程当中,员工的利益问题是最难处理的一部分。
集体所有制的改革
为适应改革开放及建立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90年代中期开始相继出台规定,支持和引导集体企业的改制。在改制过程中,确立了以清产核资为核心的相关要求: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资金核实、产权登记、建章建制等,范围涉及所有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包括联合经济组织、有关事业单位,各级信用社、供销社,由集体企业改制为各类联营、合资、股份制的企业,以及以各种形式占用、代管集体资产的部门或企业、单位。
集体企业改制国家出台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2.《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三条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前款所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应当符合下列中任一项的规定:
(一)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二)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三)投资主体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前(一)、(二)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占主导地位。本项所称主导地位,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占企业全部财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
第五条集体企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
集体企业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六条集体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集体企业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七条集体企业的任务是: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展商品生产,扩大商品经营,开展社会服务,创造财富,增加积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繁荣社会主义经济。
集体企业改制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集体企业的特点 1、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 2、集体企业的全体成员应是这一个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应属于他们。 3、集体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4、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分配方案。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用来增加集体企业成员的福利和满足他们的需要。 二、改制途径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 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三、改制流程 1、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2、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3、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在我国进行集体企业改制时,我们要注意在改制过程中,避免出现资产的流失,现如今会有不少的企业会向银行进行借款,也要注意企业资产的组成结构,当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后,我们也要保证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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