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死者(民法典死者利益保护)
死者有名誉权吗
死者有名誉权。
【法律分析】
死者的名誉权也应该受法律的保护,对死者名誉权非法侵犯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1、侮辱:是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别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别人、使别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2、诽谤:是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别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别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3、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名誉权就是属于个人的权利,不仅是包括在世的人,而对于已死的人同样也是拥有此权利的,如果对于已死亡人的名誉权进行侵犯的话,那么同样也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所以,别人的权利不是谁都可以破坏,不然就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死人是否有民事权利
死人在法律上已经不是民事主体,不享有民事权利,不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死者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吗
死者的人格利益是依法受法律保护的。现行有效的《民法典》规定法律保护死者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害,如果死者的上述人格权利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法律分析:人身损害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范围经过法院审查确属必要的,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支出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司法解释规定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死亡有哪些赔偿
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有:
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死者生前所抚养人(未满18周岁)的基本生活费;
4、受害者家属办理葬礼所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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