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新闻(双牌新闻网公告公示)
袁际亮在萧山日报放生猫头鹰的新闻
这名员工心肠好请假保护猫头鹰
2005年11月04日 00:00:00
通讯员霞光记者袁少平
本报讯 昨天上午9点左右,衙前镇杭州华生布厂职工袁际亮将一只猫头鹰送到了镇农办。镇农办立即与区农业局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不久,区农业局立即派人到衙前镇政府取回猫头鹰并作了保护、放生处理。
袁际亮是湖南双牌县人,据他介绍,2日晚8时左右,他正在宿舍做晚饭,突然从窗口飞进来一只鸟。凭自己掌握的知识,袁际亮断定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这是一只未成年的猫头鹰,还不太会飞行。袁际亮小心地把它装进一个纸箱,并放入了水和肉食。为及时安全地把猫头鹰送到镇农办,昨天,袁际亮还特地找人替班。事后,该镇农办工作人员感慨地说:“这个职工素质真当高。”
中国互联网牌照现在已经从7个增加到15个了么?
题主说的互联网牌照应该是互联网电视牌照吧。稍微了解一点,简单说一下~
国内互联网电视牌照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内容服务牌照和集成播控牌照。题主说的7个,应该是集成播控牌照商(他们同时兼具内容服务牌照)。这七家企业分别是: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旗下的未来电视(ICN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旗下的CIBN互联网电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旗下的银河互联网电视(GITV)、湖南电视台旗下的芒果TV、东方明珠新媒体(百视通)、华数TV、南方新媒体。
内容服务牌照共15家,除了上述这7家,还有江苏电视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台、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云南广播电视台、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很多企业在与牌照商合作时为了方便,往往直接与两张牌照齐全的集成播控牌照商合作,细数这7家双牌在手的牌照方,在内容方面可以总结为两大类,一类是向纵深内容方向精耕细作,如芒果TV,除了推出自主研发的智能电视系统MUI外,也形成了数量和口碑兼具的独播、自制内容。另一类是围绕细分目标人群需求横向多元化发展,如CIBN互联网电视,除整合多家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优势资源节目内容,CIBN互联网电视也在持续孵化多档优质原创自制内容,同时开拓电商、教育、健康、游戏、互动直播、VR、裸眼3D、音乐演艺等细分领域服务。
关于对于湖南省双牌镇政协委员因为发言问题被停职写检讨的事件的看法?
【新闻事件】
据4月20日湖南省政协机关报《湘声报》报道,在3月11日举行的政协双牌县七届三次会议上,该县政协委员、县委办副主任胡佐军作了题为《凸显双牌比较优势,打开工业招商新局》的大会发言,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会后,该县县委书记认为胡的发言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并要求把发言材料收回。此后,胡佐军的县委办副主任职务被停。
4月21日《新京报》报道,该县宣传部副部长蒋建华表示,此次政协会议上胡佐军的发言有不妥之处,因为胡佐军既是政协委员,又是县委办负责材料的副主任,胡佐军发言的内容并非是自己的思想,而是县委已经安排部署的改革措施,但还没有公布,他提前透露,违反了政府文秘人员工作上起码的保密性要求。
【连线嘉宾】
胡旭晟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连线记者】
本报记者 宋识径
记者:政协会议的大会发言一般如何确定?对发言内容有什么要求?胡佐军委员的发言议题是否妥当?
胡旭晟:大会发言是政协全体会议的重要日程安排,大会发言有书面发言和口头发言两种形式。
各党派、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书面发言材料,这些发言材料会印发给全体委员,这是大会发言的主要形式。根据申请并经审查通过,大会秘书处还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发言人上台作口头发言。
一般地,大会发言应该在政治上正确,不违反法律,议题还要具有公共性,涉及的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公共问题,最好是社会普遍关心的、党和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纯粹个人的问题不能作为发言内容。根据目前的报道来看,胡佐军委员的大会发言围绕该县经济发展全局展开,这个议题是没有问题的。
记者:议题没有问题,但是将“县委已经安排部署但还没有公布的改革措施”作为发言内容,是否合适?是否属于泄密?
胡旭晟:县委部署的改革措施是组织行为,公开这些措施必须经过组织安排,如果组织没有安排你在大会上透露,自己擅自公布,我个人认为是不合适的。
对一项改革措施的公布实施,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和社会各方利益,县里应该有统筹考虑。以个人身份去讲,除了违反组织原则,还可能导致不好的社会效果。比如,如果改革措施比较敏感,相关的配套新措施还没有出台,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
保守国家秘密法对国家秘密设定了绝密、机密、秘密等多层级别,并对相应的泄密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形式,党政机关的内部保密规定对此也有规范。对于该县县委的改革措施是否属于秘密,属于什么级别的秘密,还要具体分析。
从委员参政议政的角度讲,既然党委已经对此作出了部署,如果委员的建议没有超出部署的范围,这样的大会发言的意义和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在提建议前都应该做好广泛、充分的调研,并和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代表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目的在于推动工作,因此最好是针对相关部门还没有注意到或者虽已注意但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方已经着手解决的问题,如果没有更好的建议,就不要再提了。大会发言的机会非常宝贵,要实现功能和效用最大化,应该把机会留给那些真正看到了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的委员。
记者:政协委员在大会上的发言不是免责的吗?
胡旭晟:这里要区分是什么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也就是说,人大代表对发言不承担法律责任。虽然法律对政协委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一般是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这种权利等同,因此,我认为政协委员也不应当对自己的发言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不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政治责任、组织责任或行政责任。权利(权力)和责任对等,这是法理最基本的要求。政协委员有作大会发言的权利,就应当对发言的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双牌县委将胡佐军调离县委办副主任岗位,是在追究其组织责任,无可厚非。不过,即便要某一个委员承担行政责任或组织责任,也应该允许其参加完会议,因为这是其正当权利,除非违反法律,否则不能停止其履行委员职务。
记者:有很多代表、委员,他们本身就是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如果说得不合适还要承担责任,那么这些代表委员该怎么处理好“执行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冲突?
胡旭晟:在目前的代表、委员队伍中,有不少人既是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又是监督者。我认为,应该“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
作为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工作职责决定他要站在部门角度考虑问题,带有本部门的立场、视角甚至偏见。但是到了人大、政协这个场合,你的身份就是代表、委员,就应当履行代表委员的职责,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此时,就不应该站在官员的立场上来说话。
人大、政协是公共平台,议题应该是公共性的,立场应该是中立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客观中立的身份来看问题。但是有很多代表、委员做不到这一点,不光是部分党政机关的官员做不到,很多企业家也做不到,他们忘记了其角色的公共性,过多地谈论自己或企业的事情。这是很多代表、委员需要进一步提高的。
的确,有时候某个代表、委员的上级领导在场,他们可能会担心发言表态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就是提建议的水平问题了。做到既提了建议,又不违反本职岗位纪律要求,是可能的。
记者:有一些官员代表、委员囿于身份,很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怎样从制度上破解这一现实困境?
胡旭晟:要完全将代表委员的身份与其官员身份截然分开是很难的。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工作更多地与官员身份有关,社会对他个人的评价,也更多地是以官员身份来衡量。即使是在两会期间,媒体、公众对这些人的关注,也更多地看重其官员身份,很难将其单纯地视为代表、委员。这个困境,不仅仅是官员身份的代表委员本身造成的,也与社会的关注有关。
超脱本部门本岗位的局限,站在全局立场上看问题,发挥其更掌握情况的优势,是官员身份代表委员的理想状态,但很难做到。只要官员担任代表、委员,这个困境就不可能彻底破解。
在现有条件下,应当引导社会理性看待官员身份的代表、委员。我们看到,同样是提出一个建议,由一个普通身份的代表委员提出和由一个高级官员身份的代表委员提出,在公众看来分量是不一样的,而实际上在法律层面,他们的建议在分量上没有任何区别,都应受到同等的重视。
社会舆论的不对等关注,也让这些官员代表、委员压力更大,言行更为谨慎。媒体应当引导公众把他们当普通代表、委员来看待。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