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方案(法律服务方案设计)
法律服务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 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 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 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 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日之时再行支付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 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 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 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 天)不高于人民币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3、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简言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和行业精英,以及高速准确的信息平台,与社会各界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专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定位、风险规避及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为公司全面解决经营方案的综合性机构。
在法律服务行业,决定其能否成功的根本因素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理解的厚薄、技巧运用的娴熟,知识和技巧到达一定程度,大家都是一样的,能分出高下的是人的心境,恒心、信心、和责任心。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一个具有专业知识的团队,也是一个充满自信能够持之以恒和坚持职业操守的团队,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服务目标
基于对以往法律顾问单位与相关利益主体间发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及相关活动总结所得经验,我方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为研究和解决对象而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公司相关利益主体内部主要有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雇员,外部主要是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考虑到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为切实保障公司利益、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防范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隐患,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我方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核心的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该方案将通过对公司的行业特点、资本结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监管体制、公司生产营销、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等方面的考察、评估,通过对公司投资及经营等重要环节勤勉尽责地跟进,配合公司建立与完善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对体系,将律师事务所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应用到公司商务活动的各个层面,包括公司设立、治理、投资、营销等综合事项及公司合同制度的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和各类纠纷处理方面,通过员工防范风险意识的提高和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士经营风险。
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不可抗力的自然风险、市场因素下的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体系下的法律风险。公司权责不清、决策草率、制度缺位和监管失控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内因,而违法违规、合同违约和侵权是导致法律风险的主要外因。前述法律风险都将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或各项处罚,使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造成损害。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与服务内容都是围绕相关法律风险的预判、防范、控制和化解而确定和展开的。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一)法律咨询、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建议。
根据以往经验,如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商务活动能在事前、事中乃至事后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其效果不仅体现在法律风险的避免与或然损失的减少,而且将贯彻在公司员工的工作思维中,从而养成对公司十分有益的工作习惯。
我方在下述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将有助于公司之公司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和权利的保障性,并有助于经营损失与法律费用(如诉讼费)的减少:在合同、税务、业务经营、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房地产、投资合作、企业并购,行政刑事及诉讼、仲裁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涉法律问题及事件,组织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调研和尽职法律调查,将调研、调查之结果以书面法律意见报呈,供公司决策参考。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我方希望,通过下述主要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帮助公司规避经营风险、减少损失,扩展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由此,我方将以公司法为核心,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建立和完善。
1、公司章程
作为公司“宪法”的章程往往被投资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忽略。现公司普遍使用的格式章程,因其对公司特殊性的考虑不足,可能使公司高层在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无法依据章程操作而导致公司僵局。为此,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十分重要,即使无法修订,也应尽量作可操作性方面的补正努力。对股东、董事会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公司章程是其工作的主要指引,对此作出法律分析,有助避免越权或侵权风险。
2、公司议事和工作规则
议事和工作规则包括股东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等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执行力的高低是现代公司生存、发展的根基,对于议事和工作规则公司可能均已制定,但制定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执行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我方建议公司,可以实行顾问律师对上述规则的跟进制度,将公司运行的程序法赋予实施,并有建议权向公司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3、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防范风险的基础性制度,它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合同书的保管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合同基础资料管理,合同模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监督检查与奖惩。其主要作用在于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辅助作用是事后补救。该制度的作用将体现在合同缔约准备、审核签订、依约履行、争议处理和违约救济等方面。
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将使公司职员在合同范本使用、授权委托、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评审、合同纠纷预警、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统计和合同监督检查等细节方面有章可循。
4、劳动管理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制度等方面。详见(四)
5、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详见(五)
包括各类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在每个进程的管理制度。
6、突发事件的处置。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各行业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给相关公司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如公共场所的突发治安事件、“我国南方百年不遇的雪灾、铁路列车脱轨相撞事件、松花江污染事件、航空公司返航事件、银行金库被盗事件、酒店福寿螺事件”等,这些突发事件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甚至使企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对于公司经营决策者而言,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成功地处置与媒体应对将成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良好时机,有助于增加外界对公司的了解,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由此,公司必须针对某些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作出合理的安排,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我方根据新近发生的实例及自身的研究探讨认为,顾问律师可以在突发事件中扮演多种角色,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重点解析、预研企业突发事件公关预警机制体系与整合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媒体报道、媒体危机的积极应对,及如何降低法律责任。
(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谈判及模版制定
1、合同审查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签订前的审查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和在实务中培训一线员工;即使是签订后的审查也有助于依约履行与控制对方违约风险。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合同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力争使公司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2、公司交涉
在涉及重大合同谈判,品牌招商时,我方律师团将随同公司同步进行法律服务,将交涉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法律风险及时向公司汇报,现场办公,以便公司做出有利的决断。
3、公司法律文书模版
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送货单、验收单等法律文书是物权与合同履行的重要书面依据,也是今后获得法律救济的根据。任何法律文书的准备都不排除此后可能的诉讼或仲裁中作为证明权利与义务的证据。相关模版的建立可以使一线工作人员减轻临阵时的犹疑和压力,也利于公司商业风险的控制。希望我方多年积累的法律顾问服务和司法实践经验对公司有所帮助与借鉴。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流程特点,与公司共同设计与跟进相关文书的模版建设,力求规范相关的法律风险。此外,鉴于商业活动的复杂性与灵活性,我方一般在制定模版时推荐可选择援引的不同条款,并会对一线合同签订或履行职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以便他们灵活使用相关模版
(四)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
1、劳动人事
公司的竞争归根究底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是公司长盛不衰的关键,对照欧州、日本与我国的公司不难发现,我国大部分公司在人才的培植观念及制度上仍亦步亦趋。理顺劳动人事关系不仅保护劳动者,同时也发展壮大了公司。我方将重点集中在公司在劳动合同范本的制定与应用上,形成制度化+顾问律师跟进的工作机制,并同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向职工宣传职工手册对其的法律效力。健全职工违纪的证据保留制度,完善职工辞职与解雇规程,以便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与诉讼。
2、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针对公司最重要的就是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关乎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公司最具有“利润率”的武器。我方将重点操作如何使公司有价值信息成为商业秘密而受法律保护,如何使公司客户名单成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建立并完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制度),不定时向员工培训侵权商业秘密而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教育。
3、竞业限制
我方为从源头上维护公司的利益,将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合理设计竞业限制补偿金,做好职员离职时的告知工作。(五)知识产权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本,这就必然涉及如何保护并发挥公司知识产权价值的法律机制。我方的意向是全面审查公司知识产权的现有状况,重点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的保障体系。
建立并完善商标权的申请与注册机制,建立并完善商标权侵权预防及救济机制,并有工商,司法部门培育对公司商标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沟通渠道的畅通;使公司的相关文件受著作权法,通过合法程序有效的保护公司产品宣传品的著作权;预先向公司报告其专利产品所涉专利仿制的可能性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以便在专利的行政与司法保护程序中有备无患;同时,在信息时代,公司域名的开发和权利保护以及对侵犯域名的救济保护,也是我方工作的重点。
(六)纠纷的处理及司法救济
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纠纷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的纠纷,它包括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与公司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母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加盟店面之间的纠纷,这主要由我方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来解决。二是外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消费者、合作商、供应商、媒体的纠纷,以及公司在税务等行政执法中发生的纠纷。对此,我方将双管其下,即建立、健全公司的合同运行和证据保全机制,又通过运用成熟的智慧来化解上述纠纷,以维护公司的利益。(七)员工法律培训与法律信息提供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对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及培训是我方进驻公司后日常工作的组成要素。全面向公司原告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合同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履行注意事项培训,突发事件法律应对培训,雇员法律责任培训,以及公司特别需要的行业法律信息的动态提供。
(八)、法律风险防范业务
法律风险是企业二十一世纪最大的风险。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管理人者来说,犹如洪水猛兽。对法律风险的不了解或了解甚浅,更不知道规避或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技巧,他们或将不幸都撞到了法律风险的暗礁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过程中,风险如影随行,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各类风险,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
法律风险防范,其意义已经是不言而喻。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等其他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可控可防。我方将着重帮助对公司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方面,建立完善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通过对监控过程中发现和反馈的实际问题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逐渐优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设置和操作流程,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环境。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及工作原则
1、我方建议公司采取顾问律师,固定工作方式和不固定工作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顾问律师每周至少一天到公司的工作场所,为公司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固定日期以外,如发生需要顾问律师办理的事务,公司可随时通知顾问律师到公司办理;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公司办理时,顾问律师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工作原则
(1)及时,法律顾问律师将根据公司要求勤勉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文本制作、文书审查等法律服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2)优先,法律顾问律师将优先从速处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3)优惠,如涉及专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等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之外需另行收费的特别法律事务,我方提供优惠报价。
(4)专业,法律顾问律师不仅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而且对每件法律事务均在穷尽法律调查与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意见与建议。
(5)团队,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将为公司提供社会资源共享、专业分工和负责律师缺位补进等团队配合服务。
五、法律顾问费用
针对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可选择适用:
(1)采取一次性包干收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的法律顾问费用总额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后,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采取收取长期法律顾问费+案件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法律顾问费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收取,除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事务减收法律顾问费外,其余法律事务不再收取。
(3)采取签约费+个案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每年的基本法律顾问费一般为5万元,具体个案的收费减半收取。
结束语
公司法律服务涉及面广,要求律师团队在提供这方面的法律服务时,自身综合素质一定要高,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一定要强。本所的律师团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经验和恪尽职守的责任心,本所的其他律师也将全力配合,可以有效地解决各类公司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1、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审查、修改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2、协助贵司完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寻求在制度框架内协调劳资关系,为公司营造稳定和谐良性互动的劳资环境。
3、协助贵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贵司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日常性、专门性法律服务。
4、根据贵司法制建设的需要,协助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增强贵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5、接受贵公司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案件。(需另行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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