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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标准(国有土地分类标准)

2022-12-29 司法

土地的级别怎么分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

01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05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其它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6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1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2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084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文体娱乐用地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7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09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使领馆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3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4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5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3街巷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104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05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11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4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5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116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7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118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9冰川及永久积雪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其它土地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21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2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23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124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5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7裸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希望可以帮到您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分类是土地科学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产评估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基础和前期性工作。土地分类是土地类型的划分,其理论是建立在类型学基础上。按照土地类型一般地将土地利用分为: 林地、草地、水域、建筑、开阔地、石山、冰川、沙漠等,并按形式继续分为亚类,甚至更详细的级别类型。如:建筑用地类型可以分为: 高层建筑、低层建筑、道路、开阔地等。按照土地功能可先将土地分为已利用土地和未利用土地两大类,在已利用土地中根据土地利用部门分出第二级十类,即种植业用地(耕地)、园艺和园林业用地(园地)、林业用地(林地)、畜牧业用地(牧草地)、交通用地、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国防用地、娱乐旅游用地、渔业用地等,然后每一部门用地还可分出第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土地用途分类国家标准2021

我国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乔木林地等;建设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用地、城镇农村住宅用地等;

未利用地包括什么?

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和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以外的土地。?

总结“土地用途分类国家标准可以参照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它对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分类标准(国有土地分类标准)

土地等级划分标准

等级具体范围划分

(一)一等土地。1.从城西皖南商城秋浦大道开始→向南接春谷南路→接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至318国道与205国道立交桥→向北沿205国道→至九连立交桥→向南沿漳河大道至官塘路口→向西沿防洪墙至漳河→沿漳河向北至后港河→沿后港河向西→至后港桥→至茗桂华庭与秋浦大道连接为一个环线,环线内的土地。

2.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含籍山创业园、食品工业园、南陵县金穗农产品加工园)。

3.许镇镇:东至205国道、富民路、经二路,南至纬二路东段、纬三路中段、纬三路北侧河流,西至经五路、中兴路、355省道,北至环许路、新中湖。

(二)二等土地。弋江镇:东至柳佛桥路、青弋路,南至318国道,西至柿坝路、经六路,北至光迪路。

(三)三等土地。1.三里镇:东至318国道、肖冲村东侧规划道路、园五路,南至园六路加油站北侧规划道路、三水路,西至沿河路、振兴路、园二路,北至振兴路、澄桥路。

2.工山镇:东至035县道、花卉市场东侧河流,南至籍山大道南侧河道,西至滁黄高速,北至云谷路。

3.家发镇:东至216省道,南至镇南现状道路、家家乐超市南侧现状道路,西至荣香居大酒店东侧河流、216省道西侧河流,北至074县道。

(四)四等土地。1.何湾镇:东至滨河路东侧河流,南至铜泾路,西至老南丫路,北至官塘路北侧河流。

2.烟墩镇:东至318国道东侧河流、064县道,南至318国道、老庄村北侧规划道路,西至中国海油加油站西侧规划道路,北至318国道北侧规划道路、073县道。

以上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规划区范围,本规划区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环线的沿街用地视门面朝向确定土地等级,门面朝向环线的,确定为该环线内的土地等级(即高一等),适用该等级税额。

土地如何分类

土地分类系统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不仅能够正确认识土地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状况,指出改良与利用的方向及途径,而且有助于扩大土地科学理论的应用范围,使其理论体系更趋完善。土地分类分歧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土地分类问题还持有不同的观点,在方法论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二大类:一类是基于理论研究而建立的分类系统,其特点是理论性强,如土地类型分类,我们称之为基础理论分类系统或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它包括两种,一是从景观学理论角度出发,所建立的多序列分类系分类分类统;二是单系列的分类系统。另一类是基于应用而建立起来的分类系统,称之为应用性分类系统。土地类型较多强调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它与土地利用类型,如:耕地、林地、草地等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1985 年中国科学院地理所主持制定了“中国1∶100 万土地类型图分类系统”,该系统是典型的系统分类,是对中国土地分类研究的一次总结,具有开创意义。它把土地类型分为3 个级别:土地纲—土地类—土地型。这一分类系统符合中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土地类型多样的基本国情,便于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和应用,方法简便易行,易于操作,代表了一种讲究实用的研究方向。由于此种分类不是本文重点,所以不再叙述。土地应用性分类系统与理论性分类系统相对应,它是从实际出发反映同特定目的关系密切的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和一定的自然属性。这种分类系统主要有三种:以土地资源类型为划分对象的土地资源类型系统;以土地利用方式为目的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以城镇土地利用为目的的城镇土地分类系统等。土地分类原则(1)实用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尽量满足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维护土地分类的科学性,并尽可能的与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保持一致。(2)连续性原则。土地分类标准既要发展、修改,又要同原有体系和调查成果相衔接,尽可能小改、不改,也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3)多途径满足土地管理需要的原则。通过修改土地分类体系最大限度满足管理需要的同时,必须考虑通过其他渠道、方法来满足单靠修改土地分类尚难以满足的那部分需要,并在修改中为之创造条件。如城市、建制镇、村庄的建设用地面积等将另行单独列表统计。(4)精简、协调的原则。凡能精简、归并的地类尽量归并,并使修改后的土地分类与原有土地分类相协调,既为过渡到城乡工地统一分类创造条件,又尽可能减少过渡成本。

土地类别划分标准

土地分类有利于土地开发管理和城市规划编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方法和依据之一。土地分类服务于城市规划,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对于城市不同规划目的,土地分类中会划分不同的标准。在法律上,中国土地分类主要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益性质两个标准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1.按照用途进行土地分类: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2.按照依土地利益性质分类:土地可以分为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二、最新版国家土地分类标准全文!

1.耕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水田、水浇地、旱地。

2.园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

3.林地土地分类主要有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

4.草地土地分类主要有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

5.商服用地分类主要有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6.工矿仓储主要有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业用地。

7.住宅用地主要有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性用地主要有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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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标准(国有土地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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