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案例(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及措施)
有没有煤矿探水事故案例
贵州天池煤矿2004.12.1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贵州天池煤矿分老井和新井两个生产系统,此次事故发生在新井。根据设计,拟定在新井和老井贯通后,将老井改作风井,新井作为主井。2004年11月新井与老井贯通,发生事故时正在进行扩巷工作。2004年12月12日8时,天池煤矿当班共有81人下井,分别在2个下山、5个上山采掘点和回风巷等9个点作业。其中发生事故的一号上山采掘工作面有6名工人作业,该工作面采用手镐落煤,准备与上部四平巷贯通。10时30分,部分井下作业人员听到从一号上山采掘工作面传来很大的轰鸣声,感觉有很强的气流袭来,并看见有水流来,于是迅速撤离险区(共有45人脱险,其中7人从与该井相通的伍银煤矿跑出)。短时间内大量水流从一号上山涌出,迅速淹没井底大巷(一平巷)和二平巷等井巷。有36名矿工来不及撤离,其中有21人被困在二平巷以上的独头巷道内,15人被淹没在下山或平巷内。随后,与其相通的伍银煤矿的部分巷道也被淹。至此本次事故共计36人死亡。
根据实地勘查并结合水质化验和冲积物分析结果认定,透水水源来源于局部的、以静储量为主、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隐伏岩溶溶洞水。该矿区煤层顶底板灰岩含水层岩溶发育具极不均一性。透水处岩溶溶洞切穿了煤层,将顶板吴家坪组灰岩和底板茅口组灰岩隐伏溶洞连接在一起,这种地质异常体在该矿区从未发现过,具有极强的隐蔽性。透水发生前一号上山掘进时煤层未见异常,也未发现透水预兆。导致透水的溶洞位于一号上山掘进工作面前方12米左右,该溶洞贯穿了煤层顶底板,标高低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137米,具有承压性质。
事故原因:导致此次透水的直接原因是一号上山在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探放水措施,接近了与煤层立体斜交的陷伏的岩溶溶洞,发生透水事故。
间接原因:
1、天池煤矿在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没有设计方案、没有专用探放水设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在井下多处布置作业点,长期采用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巷道采煤方式生产;
2、水文地质资料不全,没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设计,没有与开办该矿相适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3、未按规定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没有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计划,也没有编制有针对性的探放水措施;
4、没有按照规定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没有配置专门的探放水设备。
5、未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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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文件
华能煤炭[2012]376号
关于甘肃公司华亭煤业公司
砚北煤矿“5.23” 事故的通报
煤业有限公司,北方公司、呼伦贝尔公司、甘肃公司:
2012年5月23日18时23分,甘肃公司华亭煤业公司砚北煤矿选煤厂王某在131皮带机头用耙子清理浮煤过程中,耙子卷入胶带输送机致使王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50分死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这起事故暴露出公司部分煤矿依然存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安全设施不完善、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未收到实效、 “反违章”不彻底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公司各级煤矿企业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影响一切的高度来认识,切实明确责任,严格考核,防范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杜绝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切实开展好“反违章”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理念,对违章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将“反违章”工作作为当前防范事故的主要手段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要继续落实好各级“反违章”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个人、班组、区队等基层“反违章”活动,巩固“反违章”成果,深化“反违章”领域,将“反违章”专项行动做实做好。
三、切实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新招聘、转岗、换岗员工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师带徒”责任,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考试一定要结合具体工种,使每位员工真正熟悉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及注意事项,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自觉按章操作,实现自保、互保、联保,切实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立即开展一次针对选煤厂、井上下皮带机、刮板运输机的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要依据《AQ1010-2005 选煤厂安全规程》对选煤厂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井上下皮带机、刮板机等运输设备要按规定设置防护罩或栏杆、人行过桥,对传动设备、混煤产品仓入料口等要加装可靠的保护装置,做到“有孔必堵,逢转必罩”,确保机电运输系统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坚决遏制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办公厅
2012年6月7日印发
打字:刘田芳
校对:张皞
煤矿事故案例
近年来,煤矿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由此导致的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经济社会影响,成为整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安全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煤矿火灾事故案例,供大家阅读!
煤矿火灾事故案例篇1:
5月8日早7时,建井处安装队一段副段长刚某主持班前会,布置了当天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7时10分开始入井。钳工组长刘某等6人负责加固第二部胶带机头,他们来到井下第一部胶带机与第二部胶带机搭接处的作业地点后,6人作了分工:王某、郭某处理第一、第二驱动装置减速机的油窗;组长刘某和张某划线;电钳工赵某用电焊加固机头运输架,电钳工张某用风焊切割钢板。当切割完12块钢板时,11点开始吃午饭。30分钟后继续施工。张某割掉机头大角之后,将风焊递给赵某割钢板。赵割了大约200mm,张提出换赵,赵刚站起来,就发现平台下残留的胶末、胶带条起火。正在一旁干活的张某先用木板,接着用沙箱的砂子灭火,赵想用灭火器,但不会用没有打开。这时组长刘某、张某用木板扑打,火势越来越大。他们感到喘不出气,便撤向7.6m绞车处,遇到矿方2名工人,这2名工人马上给井调度室汇报,随即这6名工人由二水平主运道撤离现场并由副井升井。
火势蔓延产生的火风压波及到井下二水平生产采区和三水平井底、地面主控室,死亡80人(其中包括救灾指挥的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和9名救护队员),伤23人。
矿调度室接到灾情报告后,局矿开始事故抢救,调动8个救护小队入井探查,引导人员撤离。事故当天的17时左右,除遇难人员外,其余人员安全升井。5月11日,残火全部扑灭。
煤矿火灾事故案例篇2:
1988年11月5日,王庄矿51强力皮带机头变电所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含大同局救护队1人),全矿停产17天,后期的灭火工作实施了封闭火区、地面打钻和井下注水,至1989年5月26日灭火结束,经济损失巨大。事故经过是11月5日18时40分,皮带队4名皮带工在51强力皮带机头控制室附近准备检修清煤器,忽听控制室和变电所方向传来彭彭的响声,跑去发现是变电所着火,然后立即到630变电所取灭火器灭火,灭火无效后于19时10分向矿调度汇报。在大火产生火风压的作用下,火势顺着风流方向冲出变电所引燃了皮带巷皮带并蔓延到200米外的煤巷处,并引燃煤体,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雾沿风流方向进入各进风巷道和作业地点,19时40分,工程处施工作业点发现烟雾。
煤矿火灾事故案例篇3:
1989年8月,开拓区为加快南一采区北侧401工作面由掘进三队施工的回风顺槽和掘进五队施工的运输顺槽的速度,决定开拓区机电队在运输顺槽安装一条420米的胶带输送机,代替矿车运输。8月23日白班安装完毕,在调试运转过程中拉紧装置的5千瓦电机烧毁。胶带输送机启动后电机转,胶带输送机松驰,打滑,不能运转。8月23日午后四点班,开拓区派机电队长带一名电工、两名钳工,拿5吨的链式起重机前去处理,在调试过程中发现胶带输送机过长割断四米,然后用5吨起重机代替拉紧装置,在试运转中仍然发现胶带输送机有些长,因为没有胶带输送机卡子,叫零点班处理。
队长、电钳工于18时30分升井。19时左右掘进三队施工的回风顺槽放完炮出货打点(信号),要求开动胶带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司机邢××听点后开动胶带输送机,邢不顾运转是否正常,又没停止胶带输送机运输,开动胶带输送机于19时10分擅自脱离重要生产岗位,提前升井。胶带输送机在运转过程中由于胶带输送机松驰,5吨起重机实际上拉力不够,胶带输送机头主动轮旋转而胶带输送机长松弛、打滑、高速磨擦固定点致使胶带输送机起火;由于前后800米无人,失掉了及时发现和积极扑救火灾的机会。当掘进三队工人刘××和张×被烟熏后升井汇报已经是21时。局调度22时17分接到汇报并通知有关领导,主管生产的副局长、总工程师、安监局长以及局救护队于22时43分最先赶到矿,并立即同安监处长、掘进副总于23时赶到井下现场,组织积极抢救,而火势迅猛、越来越大,很快地将胶带输送机和巷道刹帮刹顶的木杆以及巷道周围煤壁燃着,火焰炽烈似如炉膛,大量的浓烟有害气体高温使400米深处施工的15名工人死亡。
煤矿火灾事故案例篇4:
2002年12月6日8时55分,吉林省洮南市万宝镇万宝煤矿小新井+210水平暗井绞车房发生火灾事故,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219.9万元。
事故当班井下共出勤60人,其中+210米水平作业人员30人,+140米水平作业人员30人,工人早8时开始入井。8时30分左右,绞车司机等人到达+210米水平暗井绞车房,再放下一排空车后,向下提重车,当向上提时,配电盘发出响声,并产生电弧光,随即绞车停止运行,再提升送不上电。司机将车慢慢下放到+140米水平车场,将配电盘刀闸拉下。并闻到烧棉布味,这时+140米生产水平把钩工来电话,问为什么不拉车,姚某说绞车坏了,并让他找机电维修工来修绞车,随后与班长高某等人一起离开绞车房去+210米水平井底车场躲避硐休息。8时45分左右,带班井长李某发现+140米水平的重车没有上来,便去查看情况,在经过绞车房时闻到有怪味就,李某没有仔细检查就返回+210米车场躲避硐,见到高某等人。8时55分,+140水平有人向井口调度打电话,告诉井下有味。此时李某等人发现+210米水平井底车场有烟,随即姚某、高某、李某等人一起去绞车房,进入第一道风门,当推开第二道风门时发现绞车房的门帘着火,烟把他们呛回来。李某返回井底车场,将井下情况向井口调度进行了报告,并告诉把井下电断了(这时大约9时左右)。井口调度把井下着火的情况向井长吴某进行了汇报,并通知地面绞车房给井下断电。
9时左右,生产井长宋某等三人从+210米水平两个工作面出来,准备到+140米水平,在经过+210米水平车场时,得知绞车房着火。宋某与另一人去打风门,但由于烟很浓,无法打开第二道风门。返回后,宋某让人家打电话告诉井口调度通知+140米水平人员撤出,并叫矿救护队下来,又让李某通知+210米水平人员从入风井撤出(这一水平30人安全撤出)。随后,地面多次给+140米水平打电话,但无人接。
9时15分,小新井调度将+210米水平暗井绞车房着火的情况报告给了矿调度,同时要求救护队来救火。9时17分,救护队接到报告,救护队副队长穆某带领3名队员于9时35分到达井下+210米水平车场。宋某让救护队打开两道风门,穆某带领2名队员进去勘察,在到达第二道风门时,感到热气扑脸,不知道火势情况,怕开门后救护队员有危险,随即撤至井底车场。宋某告诉穆某+140米水平有人,但过去需要经过一段有烟巷道,穆某说救+140米水平人员呼吸器不足,然后带一名救护队员坐人车升井取呼吸器。10时15分,矿总工程师命令打开+210米井底车场通向暗井绞车房的两道风门,并率救护队员从回风巷道去+140米水平探险。至当日15时,在+140米水平车场及暗井绞车道共发现25名遇难人员,此次特大火灾事故导致+140米水平30名井下作业人员全部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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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人身伤亡事故案例,心得体会怎么写
首先要对各位领导表示尊敬,在文章的第一段写出事日期出事地点出事主要参与人员。然后在下文重新讲述出这次煤矿人身伤亡事故的细节。其次要表示对这次案例的感受和心得,表示并且承诺对自己的要求和打算。最后对这次事件的伤亡人员表示惋惜和悲痛。
煤矿工作一直是被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井下环境复杂,危险因素众多,种种突发情况令人防不胜防,因此我们不仅要具有足够强的安全意识,还得懂得一些自保自救常识。
譬如避灾路线一定要牢记在心,自救器的使用要熟练自如,熟悉求救方式、汇报灾情方式等等。
同时加强井下安全知识的学习,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从容应对,及时求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保障好自身的生命安全。
煤矿矿井提升钢丝绳事故案例
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04年1月11日19时20分,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沙煤矿安全监察站组织攸县煤炭局、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攸县公安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矿井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的由来及矿井基本情况
该矿于1993年开办,于2003年重新核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刘建军,四证齐全。
码井煤矿位于黄丰桥镇乌井村内,采用平峒暗斜井开拓,主井和风井均为平峒,设计能力3万吨/年。在风井安装了2台7.5KW轴流式通风机。平峒采用小矿车运输,暗斜井采用0.6米的矿用提升绞车提升,年生产能力3万吨,职工110人/天。使用2台90KW柒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二)事故前矿井安全状况
6号暗斜井于提升钢丝绳于2003年12月15日更换。由于轨道变形严重,钢丝绳与天轮处的木支架摩擦厉害,轨道之上没有设置地滚子,所以到2004年元月11日时,钢丝绳断丝严重。由于矿井已于2003年12月28日放假,放松了对钢丝绳的检查,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发现钢丝绳已不能被使用。
二、事故的发生经过和抢救过程
(一)事故的发生经过
2004年1月11日16时,矿安排罗中平、曹国新、李立新三人在6号下山清理巷道,朱清塘(女、无绞车司机操作证)在井下开绞车。李立新在主平峒椎矿车,曹国新和罗中平在6号下山下部车场上矸石。曹和罗在井下共收了三矿车矸石。至19时,已绞上来两矿车,在挂第三车前,罗先上去了,留下曹在下面挂钩。曹挂好第三车后,打了两下铃,便搭上矿车一起升井。当矿车运行至距暗斜井井口20米处时,与矿车相连处的钢丝绳断开,装满矸石的矿车跑车。在距起平处4米的地方矿车被卡住。曹在矿车的右下方,头在矿车上,身子被矿车卡住。事故发生时,李和罗均在上部车场,当时是19时20分。
(二)事故的抢救经过
李和罗发现出事后,马上跑了下去。两人用力去推矿车,没有推动,于是一起出井喊人进行抢救。矿方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派人下井,把曹抢救出来时,曹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曹国新违反操作规程规定,搭矿车升井。
2、钢丝绳已被严重磨损没有及时更换。
(二)间接原因:
1、在停产检修期间,没有制定停产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致使作业人员在井下清理巷道时,没人检查钢丝绳,安全员下井不带瓦检仪,提前出班。
2、井下绞车司机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绞车司机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同时绞车司机为女职工。
3、现场管理不到位:井筒断面、轨道铺设质量差;钢丝绳与多处接触,磨损严重。
4、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致使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
四、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3、更换合格的绞车司机并持证上岗。
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素质、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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