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不作行为不能构成过失犯罪)
简述不作为犯罪构成的条件
不作为犯罪构成的条件是:
1、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2、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了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而能够履行则有一个履行能力的问题;
3、作为义务的不履行与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刑法理论上素有争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
犯罪的不作为,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要以下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不作为犯罪类型
1、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刑法中,⾏为⼈的⾏为但凡符合法律明⽂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
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所谓“纯正”指的是该类犯罪只能由不作为⾏为构成,⽽不能由作为⾏为构成。同时,在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犯罪构成中,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是该类犯罪成⽴的前提,也是该类犯罪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的重要内容。
2、不纯正不作为犯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甚⾄放任更严重危害后果发⽣的间接故意杀⼈案件等。
3、混合不作为犯我国有学者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不作为模式,除了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之外,还提出了另外种不作为犯,即混合不作为犯。
所谓混合不作为犯的表述为“混合不作为犯是指既有作为有不作为共同构成的犯罪形态”,“混合不作为犯的特点在于作为与不作为必须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作为或者只有不作为,则不能成该犯罪”,例如我国现刑法规定的抗税罪和私罪便同时包含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为。
刑事上是否有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不存在过失犯罪的。不作为的犯罪是指承担某些特殊法律义务时,而故意不履行这些特殊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什么是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不作为犯罪的特征包括:(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作为犯罪判罚是怎样的?
一、 不作为犯罪 判罚是怎样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 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而形形色色的危害行为在 刑法 理论中的其中一个分类就是区分为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这两种基本形式。历史上早在我国秦朝时的法律和古罗马时期的 法规 中就已有了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规定。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由于不作为的复杂性,其一直是行为理论上争论的焦点问题。 二、不作为罪犯的特征 不作为犯罪的定义历来存在争议,而要把刑法理论中的一类行为用寥寥数语准确概括难度也不小,目前相对而言归纳较好的定义是陈兴良教授提出的: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 罪名 ,才构成犯罪,即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 (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 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因此,不作为罪犯的对象大多来自于未成年人,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还是有一定的保护的。但若是未成年人所犯下的罪行是很严重的,也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作为罪犯有史以来是具有争议性的,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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