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民法上立法解释有哪些
法律解释可按不同标准作如下分类:
(1)按法律解释主体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①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它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对有关法律进行的解释。正式法律解释与其所解释的法律有同等效力。正式解释又可依据解释的机关不同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法律的内容含义、立法的原意等所作的说明。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检察机关,就司法中法律的具体适用等问题所作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律在行政管理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等所作的解释。
②非正式解释,是指由有关机关团体、个人对法律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又称非法定解释或无权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两类。学理解释、是指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等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虽然没有正式效力,但对正确理解、掌握和实施法律是有重要意义的。任意解释指一般公民、社会组织、诉讼当事人、代理人等,对法律的内容、含义等所发表的风解。任意解释常出现在诉讼复议、听证等场合,这种解释也不乏对法律含义和精神的正确理解,值得主持诉讼、复议、听证的人员认真思考,有重要参考价值。
(2)按解释法律尺度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
在实际上是为使对法律的理解不离开立法的原意所要求的三种解释方法。成文的法律往往受文字表述的局限,使法律的文字表现与立法的真实意图之间呈现出或者正好相当,或者文字表现窄于立法原意,或者文字表现宽于立法原意的复杂情况,为使对法律含义的理解不离开立法原意,就必须分别采取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大解释三种解释方式。当法律的字面意义与立法原意正好相当时,就要用字面解释方法,严格按法条的字面含义作既不扩充、也不缩小的解释。如《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的规定,就只能严格按其字面含义作解释。当立法的原意宽于其字面意义时则必须作扩充解释。如《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按立法原意,就应作扩充解释,解释为既包括亲生父母,也包括继父母、养父母。但换一个角度,还应该说法律的立法原意窄于其字面表现,应作限制解释。如这里要承担抚养义务的父母应是指有抚养能力的父母;这里接受抚养的子女应该是指尚未成年、无独立生活能力、无固定收入的子女。应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子女,是指已成年、有劳动能力、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接受赡养、扶助的父母是指生活上需要不同程度照顾的父母。
(3)按解释方法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
语法解释,是通过对法条的词语含义、语法结构等的分析来阐明法律的内容、含义;逻辑解释,是通过对法律规范作逻辑分析,来求得对法律规范结构,规范适用的条件、范围等的确切理解;历史解释,是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以及其他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等方法,来阐明法律的含义;系统解释,是指将法律规范放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通过研究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含义。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分别指什么
问: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
校解析答案: 立法解释,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我国宪法规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广义上说,制定某项规范性文件的国家机关对该项规范性文件所作的解释,也可以属于立法解释的范围,如省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作的解释,就属于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行政解释,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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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法解释 他的作用是什么?
又称法律解释,是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作出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因为作出立法解释的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的制定机关,因此他们的效力是等同的.
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是适用法律的时候,结合客观实际作出的解释,其运用于审判/检察等司法活动的实践中.在我们实际操作中,他的效力也是很高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司法解释效力低于法律.
学理解释是专家学者从法律理论/各家学说的角度对法律所作出的解释,没有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是从法律的渊源及将来的发展来看,学理解释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学发展的推动力量.
任意解释是任意人员作出的解释,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效力,没有约束力.
立法名词解释
“立法”(Legislation),一般又称法律制定,指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中国当今法学中,对“立法”一词有四种理解。
从狭义的解释来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和变动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从广义来看,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一切国家机关制定和变动各种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两者之间的解释,立法是指一切有权主体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北大教科书解释: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
现代社会,各国的立法权一般都是掌握在议会,各国的议会制度也不相同。三权分立的国家,议会单独掌握立法权。议会除了具有立法权外,通常都具有运用税款的权力。两院制的议会制度国家,一般下院掌握最根本的赋税权,能以否决政府财政预算的方式控制税款的运用。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1、解释主体不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2、解释效力不同
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的,其解释效力要低于立法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冲突。
3、解释情况不同
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只针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解释: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而“两高”只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
4、解释程序不同
根据立法法第43、46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可以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而“两高”的司法解释主要由其内部的业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并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法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解释
立法解释的立法解释
我国立法解释的方式:事前解释与事后解释。
立法解释由于人们对立法机关和法律的界定不同,有狭义、中义、广义等多种不同的看法,狭义如立法解释是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进行的解释;中义如立法解释是指有权制定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的常设机关对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广义如立法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其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的解释,或者授权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的解释。
在我国立法解释有三种情况:一是有关国家机关对其本身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作的解释。如《立法法》第31条规定:“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2001年《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3条规定:“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二是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所作的解释”。如《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中规定:“凡属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三是有关国家机关授权其他机关进行解释。如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30条规定:“本办法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也就是说,立法解释不仅包含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且也包括所有立法主体。因此,我们认为广义的立法解释较全面的表达和反映了我国现有的立法解释体制,本文亦主要采广义之说进行分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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