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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哪一级的劳动强度最小)

2022-12-26 侵权

一二三四级体力劳动举例有哪些?

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百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规定:

第三、四级体力劳动的劳动。第三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耗费为1764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

相当于重强度劳动。例如,建筑工地现场的搬运工、搅拌工等。第四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耗费为2700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哪一级的劳动强度最小)

体力劳动强度标准

一、女职工不得从事第 IV 级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 IV 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妇女长期从事很重强度的劳动,对女性生理机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痛经、月经过多,少数还可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闭经等。

2. 从事重体力劳动时,由于用力而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使子宫和阴道等器官被压向下,出现一时性的子宫下垂。如果长期持续重复作用,可使子宫倒后和轻度的子宫脱落。

3. 未成年的妇女,长期从事重体力的劳动,可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造成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

4. 孕妇从事重体力劳动,有发生自然流产或早产的危险。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标准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应用这一标准,可以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体力劳动强度是按劳动强度指数的大小进行分级,共有4个等级。

Ⅰ级体力劳动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kJ/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min,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力劳动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kJ/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min,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Ⅲ级体力劳动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kJ/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min,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Ⅳ级体力劳动是指8h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kJ/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min,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劳动强度指数 Ⅰ 15

Ⅱ ~20

Ⅲ ~25

Ⅳ 25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7-07批准1998-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GB 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的修订版。GB 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在我国已执行多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受劳动部委托对原《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进行修订。本修改标准比GB 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更加科学,更加实用。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如下几方面的优点。

(1)把作业时间和单项动作能量消耗比较客观地合理地统一协调起来,能比较如实地反映工时较长、单项作业动作耗能较少的行业工种的全日体力劳动强度,同时亦兼顾到工时较短、单项作业动作耗能较多的行业工种的劳动强度,因而基本上克服了以往长期存在的“轻工业不轻,重工业不重”的行业工种之间分级定额不合理现象的问题。

(2)体现了体力劳动的体态、姿势和方式,提出了体力作业方式系数,这比笼统地提所谓体力劳动进了一大步。

(3)充分考虑到性别差异是本标准的重要特色之一。

与旧的体力劳动分级标准相比较,修改后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所发展和深化,但任何一个标准都决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标准法规需要不断完善,适时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尊永、金书香、李天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划分原则和级别。

本标准适用于体力劳动作业,是劳动安全卫生和管理的依据。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能量代谢率 energy metabolic rate(M)

某工种劳动日内务类活动和休息的能量消耗的平均值,单位为kJ/(min·m2)。

2.2 劳动时间率 working time rate(T)

工作日内纯劳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2.3 体力劳动性别系数 sex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S)

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为反映相同体力强度引起男女性别不同所致的不同生理反应,使用了性别系数。男性系数为1,女性系数为1.3。

2.4 体力劳动方式系数 way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W)

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为反映相同体力强度由于劳动方式的不同引起人体不同的生理反应,使用了体力劳动方式系数。搬方式系数为1、扛方式系数为0.40、推/拉方式系数为0.05。

2.5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intensity index of physical work(Ⅰ)

用于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指数大,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小。

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表1)。

表1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Ⅰ

Ⅳ ≤15

15~20

20~25

25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能量代谢率、劳动时间率和体力劳动强度指数的计算方法

A1 平均能量代谢率M计算方法

根据工时记录,将各种劳动与休息加以归类(近似的活动归为一类),按表A1的内容及计算公式求出各单项劳动与休息时的能量代谢率,分别乘以相应的累计时间,最后得出一个工作日各种劳动休息时的能量消耗值,再把各项能量消耗值总计,除以工作日总时间,即得出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kJ/(min·m2))。

(A1)

表A1 能量代谢率测定表 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动作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 工龄:_____________年

身高:_______________cm2 体重:_________________kg 体表面积:_________ m2 采气时间:__________________min________________s 采气量

气量计的初读数

气量计的终读数

采气量(气量计的终读数减去气量计的初读数)____________L 通气时气温_______________℃;气压_______________Pa 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换算系数(查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体积换算表):______________ 标准状态气体体积(采气量乘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换算系数):_______________L 每分钟气体体积: =____________________L/min 换算单位体表面积气体体积: =________________L/(min·m2) 能量代谢率:_________________Kj/(min·m2) 调查人签名 每分钟肺通气量3.0~7.3L时采用式(A2)计算。

lgM=0.0945х-0.53794 (A2)

式中:M——能量代谢率,kJ/(min·m2);

х——单位体表面积气体体积,L/(min·m2)。

每分钟肺通气量8.0~30.9L时采用式(A3)计算。

Lg(13.26-M)=1.1648-0.0125х (A3)

式中:M——能量代谢率,kJ/(min·m2);

х一一单位体表面积气体体积,L/(min·m2)。

每分钟肺通气量7.3~8.0L时采用式(A2)和(A3)的平均值。

A2劳动时间率T计算方法

每天选择接受测定的工人2~3名,按表A2的格式记录自上工开始至下工为止整个工作日从事各种劳动与休息(包括工作中间暂停)的时间。每个测定对象应连续记录3天(如遇生产不正常或发生事故时不作正式记录,应另选正常生产日,重新测定记录),取平均值,求出劳动时间率(T)。

(A4)

表A2 工时记录表 动作名称 开始时间

(时、分) 耗费工时,min 主要内容(如物体重量、动作频率行走距离、劳动体位等) 调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A3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计算方法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计算公式见式(A5):

I=T.M.S.W·10 (A5)

式中:I——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T——劳动时间率,%;

M—一8h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kJ/(min·m2);

S—一性别系数:男性二1,女性=1.3;

W—一体力劳动方式系数:搬=1,扛=0.40,推/拉=0.05;

10一一计算常数。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表B.1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职业描述 I(轻劳动) 坐姿:手工作业或腿的轻度活动(正常情况下,如打字、缝纫、脚踏开关等);立姿:操作仪器,控制、查看设备,上臂用力为主的装配工作 II(中等劳动) 手和臂持续动作(如锯木头等);臂和腿的工作(如卡车、拖拉机或建筑设备等运输操作);臂和躯干的工作(如锻造、风动工具操作、粉刷、间断搬运中等重物、除草、锄田、摘水果和蔬菜等) III(重劳动) 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 IV(极重劳动) 大强度的挖掘、搬运,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评价体力劳动强度大小,通常采用能量消耗、耗氧量、心律值的大小等指标表示。划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耗氧量划分劳动强度。耗氧量小于 0.5L/min为很轻劳动; 0.5~1.0L/min为轻劳动;1.0~1.5L/min为中等劳动; 1.5~2.0L/min为重劳动; 2.0~2.5L/min为很重劳动;大于 2.5L/min为极重劳动。

(2)以心率值划分劳动强度心率值低于92次/min为轻劳动; 93~110次/min为中等劳动; 111~130次/min为次重劳动; 131~150次/min为较重劳动; 151~165次/min为很重劳动; 165次/min以上为极重劳动。

(3)以一个劳动日(8小时)平均每小时能量消耗值划分劳动强度。低于5.44?105J/h为轻劳动;5.44~8.37?105J/h中等劳动;8.37~11.30?105J/h为重劳动;11.30?105J/h以上力很重劳动。

同一等级内,女性能量消耗反应比男性降低20%,恶劣劳动环境条件,如高温等,也应降低。

(4)以平均每分钟能量消耗值划分单项劳动强度.低于10.46? 103J/min为很轻劳动; 10. 46~20. 92 ? 103J/min为轻劳动; 20.92~31.38 ? 103J/min为中等劳动; 31.38~ 41. 84? 103J/min为重劳动; 41. 84~ 52. ? 103J/min为很重劳 动;超过 52. ? 103J/min为极重劳动。

由于人们在一次连续短时间劳动中,可能劳动强度很大,因而,以能量消耗值划分单项劳动强度时,各等级值都偏高,目前采用较少。

(5)1983年我国颁布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它确定科学的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既可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又可确保提高生产效率。

体力劳动等级划分标准

Ⅰ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Ⅲ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Ⅳ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扩展资料:

劳动概念的外延应该扩大,应该在综合概括农业劳动、工业劳动、服务劳动特征的基础上重新定义其内涵。

在我看来,为了反映当代社会劳动体系由三大产业劳动构成的客观现实,劳动概念的外延应该扩大,应该在综合概括农业劳动、工业劳动、服务劳动特征的基础上重新定义其内涵。参照马克思的劳动定义可以认为,从广义上说,劳动是人与自然物质和人文物质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物质和人文物质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换言之,人类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客观对象,不仅可以使劳动力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而且可以使劳动力作用于他身外的人文状态,并改变人文状态,形成某种与自然实物相对立的非实物形态的客现对象。

人文状态指由人这种活的有意识的自然物构成的物质状态。马克思曾指出: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者,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故人文状态既是一种社会状态,也是一种物质状态,可称“人文物质”,它区别于自然状态和自然物质而存在。这样,在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为特征的工农业劳动之外,还有一种以改变人文物质的形态为特征的劳动。它是人与社会、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变换,改造非实物形态的客观对象的过程。这一过程可称为服务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有哪些

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极》(BG3869-83)中规定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大于50,为Ⅳ级。若需了解其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际测量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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