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条来源(中国民法典由来)
民法典第168条来源于民法通则哪几条的理解解释?
中国法律复杂繁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也数不胜数,其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最具代表性的。它弘扬着社会主义价值观,保护着人民百姓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生各个阶段的权益。既然《民法典》在生活拥有无法比拟的重要作用,那么我们就来初步了解一下它吧,下面是对于民法典第168条的详细解读。
民法典第168条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本条规定了自我行为之禁止及其例外,按照学界观点,自我行为包括如下两种:自我缔约和双方代理。前者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缔结法律行为——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是代理行为双方当事人;后者指代理人同时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所代理的双方为代理行为当事人。即使自我行为没有突破代理权限,亦应被禁止,究其原因:确保法律行为的可识别性和避免利益冲突。就前者而言,代理人同时代表双方当事人,使得意思表示的发出、受领及其瑕疵问题难以识别;就后者而言,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利益对峙,同时代表双方,实难兼顾。
由此可知,客观存在的代理权应受到限制,原则上不得进行自我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代理人在授权时即赋予代理人得以实施自我行为,代理行为自当有效。不过即使违反了这个规定,也不必直接认定为绝对无效,毕竟其只涉及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如将该行为效力的最终决定权——追认权,交给被代理人,在追认之前,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关于代理权限制——禁止自我行为的适用范围,这取决于禁止自我行为的目的,究竟是保障法律行为的可识别性还是避免利益冲突,抑或两者都有。如果某一法律行为两个目的都要实现,那么毫无疑问应当适用;但是如果只涉及身份一致问题而不存在利益冲突问题,是否应当限制呢?在委托代理商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在法定代理中会涉及这类问题,比如法定代理人自己与其以被代理人(子女)的名义缔结赠与合同,以完成向子女赠与之目的,此时涉及自我缔约问题,虽然难以辨识法律行为成立、生效时间,但该行为对被代理人并无任何不利,即属于纯获法律利益的行为,故不应属于自我行为限制范围,即使被代理人没有追认,也是有效的。此外,如果不存在身份一致,但却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属于自我行为禁止的范围呢?比如代理人为了避免自我行为,于是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其妻子缔结法律行为。于此原则上不属于禁止自我行为,但须审查是否存在对禁止自我行为的规避或者滥用代理权的情形。
上述文章可以看出,民法典第168条主要是规定代理权的问题,可以实践于公司代理人、代理律师等等一些委托代理事项中。规定代理权的各项限制,以及作用。更多关于民法典第168条的解读,可以寻找相关的律师解答。
01《民法典》的组成
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台《民法典》之前,我们有《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它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民法典》的出台,是将以上民事单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逻辑性、体系性更强,必将更有效发挥其权利保障效用。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在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哪几类?什么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其作用是什么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根据民法总则第10条的规定,我国民法的渊源是法律和习惯。
主要包括:1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①宪法②民事基本法③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2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3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法律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解答、就某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等,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5国家政策和习惯。
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也包括即使在法律文本中没有写明亦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的一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与普通法律条文同样可直接适用。
根据《民法典》,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
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包括哪些内容呢?
民法典》是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效力级别上属于法律法规,类别则属于民法。
《民法典》的体系庞大,内容比较多,一共有七编,总共1260条的法律规定。
其中,第一编属于总则,除了基本规定之外,那么还规定了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等相关的法律内容。
《民法典》的第二编是物权编,除了一般的基本规定之外,那么还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四部分的内容。
第三编是合同相关的内容,既规定了适用于所有合同的基础性的规定,那么也对我们常见的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第四编是人格权编,这一编主要规定的内容是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 、隐私权等相关的内容。
第五编则是婚姻家庭编,这一编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了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六编的内容与继承相关,主要规定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以及遗产处理的相关内容。
第七编是侵权责任编,也是《民法典》的最后一部分内容,规定了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内容。
《民法典》一共1260条,从条文的数量上就可以看出,《民法典》体系的庞大,可以说囊括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成长、到结婚、直至死亡的全部法律规定。
民法典草案属于民法渊源吗
民法典草案不属于民法渊源,民法渊源是民事法律规范所表现和存在的各种具体形式。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如宪法、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决议、命令、判例、条约、习惯等。因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而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有如下几种:宪法、民法通则、其他单行法律以及特别法、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的法规、决议、命令、指示、章程、地方性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事立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立法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确认、援用和认可的民事判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签订的国际条约、习惯、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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