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应酬(民法典男人应酬)

2022-12-25 民法典

老婆不让老公出去喝酒应酬属于违法行为吗?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如果老婆干涉老公与朋友之间出去打牌、喝酒、KTV唱歌等情形的,应当视为是违法行为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但是男方也不要因此高兴的太早,因为民法典还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以及赡养老人等法定义务。如果男方不顾家庭成员的情况下整天出去喝酒的,也属于违法了。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0〕22号。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应酬(民法典男人应酬)

女性遭遇职场性骚扰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骚扰行为。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第5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看出,当妇女遭受性骚扰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受害妇女可以向对方所在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管理部门、纪检部门或者工会投诉,也可以向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处理。

其次,受害妇女可以到案发地或者对方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申请对侵害人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受害妇女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到案发地或者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

此外,需要提醒广大受害妇女注意的是,当遭受性骚扰时,无论采取上述哪一个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都要具有足够的证据意识,收集一切能够证明对方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包括证言、书面材料以及录音等。

民法典怎么规定共同债务

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夫妻方事后追认债务以及为家庭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有夫妻共同或者应分割完共同财产的则由双方协议清查协议清查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宫共有财产的基础之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音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之债以及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自主亲朋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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