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权(共有财产的处分权)
处分权和使用权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处分权是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具有收益、使用、处分的权利,而使用权只是对使用的财物具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没有处分的权利。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对所占有的财物是否具有所有权。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在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所以,不论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他们占有财产,最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就是使用权。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对财产的消费(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两者都会导致所有权的绝对或相对消灭。所以,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分权是由财产所有人来亲自行使的。但是处分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也是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涉及处分权的汽车所有权分离的。处分权的分离并不一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什么是处分权?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
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处分权在多数情况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分离,形成非所有权依法享有的处分权。
法律上的处分权是指按照所有人的意愿,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转让、赠与等。
从企业资产角度来看,处分权可分为整体资产处分权与部分资产处分权。整体资产处分权是指某一企业整体资产的处分权。
扩展资料:
处分权在民事诉讼方面的应用:
1、民事诉讼处分权是一种自由权。
根据民事诉讼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由意愿控制其程序性和实质性权利。当事人可以决定诉讼的开始,诉讼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诉讼的终结。
2、民事诉讼处分权是一种支配权。
优势表现为控制和控制,以及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和控制的自由。民事诉讼处分使当事人有权控制各种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说,性格权利与一般权利不同。这是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处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权力”。
而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处置权力的主导地位之上的。民事纠纷发生后,是否通过诉讼解决取决于当事人对起诉权的控制权;诉讼法中是否终止诉讼受原告是否行使撤回案件权利的影响。这反映了对各方权利的掌握和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分权
支配权和处分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销毁、丢弃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处分权在多数情况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分离,形成非所有权依法享有的处分权。支配权,亦称“管领权”,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对权利客体直接管领和控制的权利。如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具有较强的排他性,权利人可以排斥他人行使与自己相同的权利,并可禁止他人非法妨碍自己行使支配其客体的行为。通常只凭权利人自己的行为即可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民事诉讼法中的处分权是什么
处分权是当事人依据正义原则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实有权利。一般来说,权利的获得是通过法律规定所赋予,是一种法定权利,实有权利。但这种法律应是符合正义原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 代理 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 证据 ,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 诉讼 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书 、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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