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怎么写(遗书怎么写给深爱的人)
遗书一般怎么写呀?
遗书书写方法如下:
(1)首部。写明以下事项:①标题。写明“遗嘱”字样。②立遗嘱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正文。写明以下几个事项:①力遗嘱原因;②遗产的名称、数额、特征;③继承人姓名、性别及与立遗嘱人的关系;④遗产分配的具体方法,对继承人的要求;⑤遗嘱执行人或执行单位;⑥遗嘱人的要求及遗嘱书的处置。
(3)尾部。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签名签章,并注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其格式为:
遗书法律效应: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遗产或其他身后事务所作出的,并于死亡之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方式。其书面形式,就是平常所说的遗嘱书。
遗书的格式?遗书该怎么写
(1)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自己亲笔写,写完之后签上自己的名义并注明年月日。
反言之,不是自己亲笔书写的、写完没签名、没有注明年月日等都可能导致自书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或否定。
自书遗嘱一般不建议进行涂改或增删,可以选择打印方式作参考,再亲笔抄写避免涂改。
自书遗嘱订立后如有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另行订立遗嘱,不宜在原遗嘱上删改,重新订立的遗嘱建议注明第几份,以及与之前遗嘱冲突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遗嘱一般由立遗嘱人自行保管,也可以交信任的人进行保管。
(2)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签名,另一位见证人签名,此外还需要遗嘱人签名,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要注明签名的年月日。
《民法典》实施后,代书方式可以是代书人亲笔书写或采取打印方式,为了便于继承纠纷中遗嘱真实性的认定,建议代书方式首选亲笔书写。
代书遗嘱要求比较严格,建议慎用代书遗嘱。
(3)打印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类型,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形成,打印后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均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的真实性是遗嘱效力认定的前提,建议订立打印遗嘱时全程录音录像。
(4)录音录像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采用专业录音录像设备,应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录像遗嘱中应看到遗嘱人和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也可以在录音录像遗嘱中介绍自己的姓名并说明录音录像遗嘱形成的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的载体是录制设备,将录音录像遗嘱拷贝到电脑或其他载体上即为复制,建议采取录音录像订立的遗嘱要保管好录制设备,同时不要将录音录像遗嘱的原始资料随意删除。
(5)口头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一般是在极端情况下,即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且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以后,能够采取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书怎么写?
其书写的基本要求是:
(1)首部。写明以下事项:
①标题。写明“遗嘱”字样。
②立遗嘱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正文。写明以下几个事项:
①力遗嘱原因;
②遗产的名称、数额、特征;
③继承人姓名、性别及与立遗嘱人的关系;
④遗产分配的具体方法,对继承人的要求;
⑤遗嘱执行人或执行单位;
⑥遗嘱人的要求及遗嘱书的处置。
(3)尾部。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签名签章,并注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扩展资料:
遗书与遗嘱的区别:
1、内涵不一样。遗书是指死者临死时留下的书信或者遗嘱,是词语概念;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法律名词。
2、法律效力不一样。遗书遗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没有遗嘱中所规定的条文;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内容不一样。遗书交代的事情较多,包括财产分割等事项;遗嘱主要包括遗产处理事项。
遗书怎么写
遗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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