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被拘留过算是有犯罪记录吗)
疫情被拘算不算刑事案件
疫情旅居史怎么界定?治安案件咋区分?治安拘留咋判刑?至于说,我和被害人是不是精神病人,刑事案件我和犯罪嫌疑人是不是罪犯,这些问题,这是公安机关的事情。请从以下几个角度理解法律:第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伤情,治安拘留就是治安案件,民事纠纷是侵权责任纠纷,公安机关管辖,治安拘留出警要带笔录,民事纠纷就要出具一个诉状或者证明,你要举证,我没有举证也没有证据,所以不属于刑事案件,也不属于治安案件。第二、对于治安案件的认定,公安机关有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标准,一般从情节轻重来处理。
你的被害人以及家属按照刑法规定都属于情节轻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第三、按照上面的规定,最高可以给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并处拘役或管制,然后又规定,情节比较轻微,比如说扰乱公共秩序,对他人进行伤害以及侵犯人身财产的,可以根据有关治安管理部门或者被害人提供的线索提起公诉,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不予刑事处罚。第四、如果罪犯以及嫌疑人一方收集到被害人的被害地,精神病鉴定的手续,对被害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精神病鉴定后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如果鉴定轻微,但有伤情,甚至还造成被害人伤情损害的,是可以判处拘役或管制的。换句话说,这个被害人不管是精神病人还是正常人,这一套流程是必须走完的。
第五、这个案子应该会在12个月到1年半以内审结,最迟12个月可以获得救济方案。
当然,如果可以协商,会缓解矛盾,让双方不能彻底推翻法律。第六、对于现有的所有证据,如果确实是完全的确凿、真实的证据的,最好也可以不做传唤处理。
综上,就是今天所说的精神病人行为的监控录像,要起诉的诉状,还要一个鉴定书。大概了解了这些,对于你这个案子,我觉得没什么,法律是一门大学问,拿回精神病鉴定书,他还完全有上诉的权利,这不是监狱,属于民事纠纷,不知道具体流程,那就先通过民事解决了。从善意出发,我觉得这个案子可以依法走诉讼程序,然后得到这个全国最高级别的精神病医院做相应的鉴定,也不用担心民事纠纷。
也可以去找精神病院说明情况,不给收药、治疗。监控录像还有诊断病历都是有可能的证据。这样也不至于精神病鉴定结果错误,对自己产生误导。
这事情的结果只要得到圆满解决,不要追究相关机构,一般公安也不会不管的。再说一句,到现在我都觉得公安局走的程序是极不科学的,但是我发现,还是不能依靠精神病鉴定来认定被害人身份,可以的话,所有医院都有自己的精神科医生,多沟通,相信我,只要不是变态精神病,都不存在精神。
被拘留了该怎么办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身上的钱财、手机等等都会被相关单位给扣押了,并不是你能够带着手机进拘留所。在拘留所手机必须上交,除了生活必需品,打电话需要申请。《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被拘留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如果是行政拘留,是违法治安管理法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
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
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是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
二、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在一定期限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属行政处罚的一种。
三、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妨碍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被拘留后怎么办
被拘留后需要了解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法律程序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在被刑事拘留时,仅仅具有了犯罪的嫌疑,并不是一拘留就一定构成犯罪。因此,家属应当积极应对,为犯罪嫌疑人做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情。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必须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会构成犯罪,如协助被拘留的亲属转移赃物、毁灭罪证、作伪证等,都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当行为。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第五十条
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记、收发。发现信件内有可能夹带违禁品的,拘留所民警可以责令被拘留人当面打开信件予以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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