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业收入(民法典物业费新规公共收入)

2022-12-24 民法典

民法典物业费收取规定

民法典物业费新规定具体如下: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一、物业费缴纳规则具体如下:

1、只要是物业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向小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不能以长期外出不经常居住、没有接受过物业服务或者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2、如果小区业主没有按期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该先进行催告,催告无效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司法途径主张物业费,但是不能对该户业主私自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费包含费用具体如下:

1、 绿化管理费;

2、保安费;

3、清洁卫生费;

4、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

5、办公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6、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法定税费。

综上所述,新行的民法典中对物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解决了很多以往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对物业费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物业和业主之间产生纠纷,可向先调节,调解无效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关于物业收益的规定

除民法典外,相应的管理条例中,还有不少关于物业方面的规定,而明确的意思就是对于经营业主共有部分建筑物产生的收入归属问题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中关于物业费有何新规定

民法典对物业收费最新管理规定如下: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等;

2、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的管理、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等,与业主的生活品质有着莫大的关系,以往业主不满意物业时只能忍气吞声,生怕物业今后给自己穿小鞋,然而从今年起,业主如果不满意物业的服务,是可以选择更换物业的,这将大大提升小区物业的服务水平以及人们的生活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民法典物业收入(民法典物业费新规公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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