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一、专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1、专项扣除项目及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
(2)成人继续教育,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扣;
(3)大病医疗,医保累计超过15000元,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扣;
(4)住房贷款利息,按每月1000元扣;
(5)赡养老人的支出,按每月2000元扣;
(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纳税所得额中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二、专项具体扣除标准是什么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专项扣除是指,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以每一纳税拆者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和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可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本次减税的红利。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漏御掘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返核的原则。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专项扣除是指什么
1、专项扣除的全称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是在计算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五千元起征点和“五险一金”等,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2、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子女教育,可以按照每个子女1000元每月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4、纳税人在继续教育期间可以按照400元每月进行定额扣除。
5、纳税人如果是独生子女,可以按照2000元每月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则需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6、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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