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直系亲属(何为直系亲属有违法)
何为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 如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第(六)项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同卵双生属什么血亲
旁系血亲 只有你和你的父亲 你的子女才是直系 你记住往上推3待往下推3待都是直系血亲
何为直系亲属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
具体范围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
扩展资料: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
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系亲属
真正的“家人”
最近一直有写东西的冲动,可能是上学时代写日记的瘾上来了吧。从未结婚到开始筹办婚礼直到现在结束,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什么才是真正的家人?何为家人?家人的意义是什么?又意味着什么?但一直找不到自己内心想要的答案,又或者是找到不自己想象的家人的样子吧。
法律上的定义,家人,顾名思义就是有关系的人。但又分的很细,比如说:
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
除了这些还有所谓的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以上的家人定义实在太官方了,其实存在法律关系或者血亲关系的人就是“家人”。
但我们今天要问的是何为“真正”!一个值得深思考究的问题吧。
思绪有点乱,后面想到的话再写吧,先这样。
何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是与自己同一血缘的亲属。而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
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个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男方本人与表妹即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法禁止结婚。按此计算,凡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均禁止结婚。按照我国过去的传统习俗,上述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除表兄弟姐妹外,一律不许结婚,所以当前特别要着重改变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的传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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