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拘留(什么是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后果
刑事拘留的意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达到立案标准的需要在37天内批捕并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违法事实后果所会议室的事项并不相同,司法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后,是需要基于实际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刑事拘留的后果有哪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包括:1、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法院定罪处罚,则会留下案底,还会对子女或者未来的政审有影响。2、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法院判决无罪,则该刑事拘留不能成为案底,对未来或者子女的政审也不会产生影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什么是刑拘
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需要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简称“刑拘”。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 指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临时抓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又称之为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谋做违法的事情但还没行动、正在干违法的事情或者在干完违法的事后被公安人员发现的; (二)被被害人指认或者犯罪过程中有目击 证人 ,被目击证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案发后被公安人员找到犯罪 证据 的; (四)作案后想自杀、想逃跑或者已经逃跑了的; (五)毁灭或者伪造相关作案证据或者和他人合起伙来骗人的; (六)不说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的; (七)有到处各地多次作案、合伙他人一起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办案人员拘留他人时必须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报告中要说明整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和拘留的原因,在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并且签发《拘留证》后,才可以进行拘留 。 二、公安办案人员拘留嫌疑人时必须,必须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签发《拘留证》,向嫌疑人出事《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要让嫌疑人在拘留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或盖章。嫌疑人要是不签名或盖章的,一定要注明。在特殊情况下,办案人员能依法使用武器。如果公安人员在拘留时没有《拘留证》或者没有出示《拘留证》,或者拘留再补办,都是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都做个合法好公民,不违法不犯法。
什么叫刑事拘留
1、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2、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可以先行拘留。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可以先行拘留。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先行拘留。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可以先行拘留。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可以先行拘留。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先行拘留。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可以先行拘留。
3、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刑事拘留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刑事诉讼法》里一共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被拘留的人一般会羁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调查过程中遇到法律紧急情况时,对现有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为现有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现有犯罪分子是指正在犯罪的人,重大犯罪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第二,有法律紧急情况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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