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8%和25%)
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1、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2、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3、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5%;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
2018年5月7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文件中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通知是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
也就是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所有的企业,无论是否是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一律是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2.5%还是8%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8%。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18年以后必须在计税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八限额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八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
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点五至百分之五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五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点五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法律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二、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必须遵循实际发生为原则。即: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实际发生的才可以税前扣除。
三、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18年以后必须在计税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四、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递延扣除。2017年以前超限额未扣除的继续可递延到18年按新的比例计算扣除,超过的继续可无限期向后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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