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网(深圳市保障房咨询电话)
保障房去哪里申请 深圳保障房去哪里申请
2009年12月31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相关事项。
根据通告要求,现向广大市民公布市住房和建设局、区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街道办事处的咨询电话和街道办事处受理地点。请市民登陆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在本次保障性住房受理申请期间可到公布的受理地点咨询了解情况、领取(下载)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区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街道办事处的咨询电话和街道办事处受理地点
一、市住房和建设局售房中心咨询电话:8320714483200660
二、区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和街道办事处受理地点
一福田区建设局咨询电话:82918949 82917540
⒈园岭街道办 咨询电话:25320113 25320171 25320020 受理地点:红荔路2002号
⒉南园街道办 咨询电话:83637126 83633295 83622201 受理地点:福田区松岭路56号办事处一楼对外办公大厅
⒊福田街道办 咨询电话:83820076
受理地点: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
⒋沙头街道办 咨询电话:83300549 83420450 83402156
受理地点:福田区新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一楼社会事务科窗口
⒌梅林街道办 咨询电话:83119133 83117233 83103311
受理地点:福田区梅华路124号街道办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⒍华富街道办 咨询电话:83257933 83356407 83206300
受理地点:福田区皇岗路莲花一村华富办事处综合楼一楼 ⒎香蜜湖街道 咨询电话:83709392 83702120 83713298
受理地点:福田区农林路一号办事处办公大楼一楼大堂
⒏莲花街道办 咨询电话:83079059 83079066 83079130
受理地点:福田区景田路6号莲花街道办事处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⒐华强北街道办 咨询电话:82586811 82586821 82586822
受理地点: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三栋西八楼
⒑福保街道办 咨询电话:83834488 83830655
受理地点:福田区石厦四街233号区计生中心七楼
二罗湖区建设局咨询电话:25566037
⒈黄贝街道办 咨询电话:25435256
受理地址:罗沙路径二路1号
⒉南湖街道办 咨询电话:82290241
受理地址:南极路南华大厦附楼社会事务科206室
⒊桂园街道办 咨询电话:25029475 82117322
受理地址:桂园路3号
⒋东门街道办 咨询电话:82179355 82179223
受理地址:蛟湖路12号大院
⒌笋岗街道办 咨询电话:82268972
受理地址:宝岗路梅园新村笋岗永区服务中心
⒍清水河街道办 咨询电话:82489204 82489297 82489234 受理地址:坭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
⒎翠竹街道办 咨询电话:25690022
受理地址:翠竹路2028号
⒏东晓街道办 咨询电话:82673026
受理地址:翠山路国防大厦7楼
⒐东湖街道办 咨询电话:22259981 22259022
受理地址:东湖路92号东湖社区综合服务楼
⒑莲塘街道办 咨询电话:25700090
受理地址:国威路松源大厦1楼
三盐田区建设局咨询电话:25228832、25226616
⒈沙头角街道办
⑴田心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355461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20号二楼
⑵桥东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51440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田荣路15号
⑶沙头角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550657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园林路25号
⑷中英街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353147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镇内环城路12号一楼
⑸东和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361833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官下路诗宁里小区16栋
⒉海山街道办
⑴田东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19282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云汉路9号
⑵梧桐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 :25360297
受理地址:盐田区香径东街44号暗径新村1栋二楼
⑶鹏湾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363838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马庙街九号
⑷海涛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65098
受理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海涛路海涛花园4栋一楼
⒊盐田街道办
⑴盐田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82633332
受理地址:盐田区北山道盐田安置小区1号
⑵沿港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00648
受理地址:盐田区深盐路1115号
⑶东海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06963
受理地址:盐田区盐田路85号
⑷明珠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87662
受理地址:盐田明珠大道61号
⑸永安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18748
受理地址:盐田区盐田四村老塘1081号
⒋梅沙街道办
⑴大梅沙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54331
受理地址:盐田区大梅沙村230号
⑵滨海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55396
受理地址:盐田区大梅沙上成路8号
⑶小梅沙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036191
受理地址:盐田区小梅沙社区工作站
⑷东海岸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25286082
受理地址:盐田区万科东海岸蓝色会所一楼
四南山区建设局咨询电话:26493908、26665542
⒈蛇口街道办 咨询电话:26864925 26683348
受理地点:蛇口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行政大厅(蛇口新街合兴大厦二楼)
⒉招商街道办 咨询电话:26863972 26864675
受理地点:招商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蛇口工业七路49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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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常见问题
深圳房价暴涨,不少刚需族将目光转向保障房的申请。搜房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申请深圳市保障房的常见问题,并整理了解答方案,为大家申请提供便利。
1、我市户籍居民如何申请保障房?
答: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议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查看“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系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议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查看“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专栏”。具体程序包括:网上申请、查看入围名单、提交申请材料及交纳诚信金、看房、选房、签订协议和合同等。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哪些形式?
答: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拥有未取得房地产证的住房能否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答:无论现拥有的住房是否取得房地产证,都不能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4、户籍人口办理了失业证,符合申请什么样的保障房?
答:考虑到失业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建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5、35岁以上单身人士能否申请两居室的安居型商品房?
答:为满足单身居民的住房要求,201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规定:35岁以上单身人士,也可申请两居室的安居型商品房。
6、深户老人但社保在老家的,可以申请公租或廉租房吗?
答:作为随迁入户老人,目前不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但可以与子女一并申请。
7、 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廉租房?
答: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需取得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相关证明文件。
8、没有缴纳公积金如何申请保障房?
答:因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不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否,故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影响保障房的申请。
9、申请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其他共同申请人中有一人非深户,可以申请安居房吗?
答:不符合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条件。但若符合无房等其他条件的,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0、离婚前曾经申请过微利房,离婚后房子判给对方。现在名下没有房产,还能申请安居房吗 ?
答: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但我市正在起草制定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办法》,拟将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并已转让超过3年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上述具体规定将以最终发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11、保障性住房有关信息如何向社会发布?市民如果打算购买这类房子如何提前了解这些信息?
答:一般可以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安居型商品房)、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公共租赁住房)查看。
12、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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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目前深圳市申请保障性住宅房需要登陆深圳市住建委官网()
在里面寻找住房主题保障性住房里查询,祝您生活愉快!
深圳安居房申请官网入口
深圳安居房申请官网入口
深圳安居房申请官网入口,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深圳安居房申请官网入口。
深圳安居房申请官网入口1
认购申请:
1.点击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2.点击主页中的“政务服务”并选择“认购申请”提交认购申请,即可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回执》。
轮候查询:
1.微信搜索“深圳住建局”,并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界面最下方菜单栏中的“业务办理”并在弹出的子菜单中选择“住房保障”;
3.在弹出页面中选择“轮候结果查询”即可进入查询。
需要同时以下条件,才能有机会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的,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注:这里所说的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
三、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四、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五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3、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深圳安居房申请官网入口2
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需符合什么条件?
(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深圳安居房申请官网入口3
深圳市安居房轮候库排名查询系统:
安居房轮候信息公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sz.gov.cn)
()
深圳安居房排名官网查询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住建局官网(),点击“住房保障服务”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安居房”—“安居房轮候信息公示”
第三步:输入相关的信息,然后即可查询到相关的信息
深圳安居房社保是累计还是连续?
累计的。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2022年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更多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点击“ 保障房申请 ”查看。
深圳保障性住房补贴 申请书 范文
___村(社区):
具申请人名叫_____,现年____岁,家庭人口共 ____人。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是:(写清家庭其他成员的姓名,年龄)
本人由于家庭经济收入有限,生活也比较困难,无力购买住房,所以只得(说明是租住还是借住)房屋居住,现居住在(说清租房地点、出租人的姓名、租房面积、每年的房租等情况。属借住父母或亲友房的应说明房屋产权人的姓名、地点、面积等)
此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是党中央惠民政策以及民生工程的具体体现,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此,根据本人及家庭的困难现状,现特向你处提出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敬请组织能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 保险 累计缴费5年以上;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进入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
2、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通过系统排查,即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内,自行打印申请表;未通过系统排查,系统会提示不通过原因。
3、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递交材料。
4、符合受理要求的,会收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则会收到《不予受理 通知书 》。材料不齐的,工作人员会告知补正材料。
5、等候官网公示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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