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判决执行不了的案子怎么办)
刑事案件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以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诉讼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程序。
法律分析
刑事判决后的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一、执行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二、执行的依据: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和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三、执行主体:(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2)监狱。监狱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对未成年犯判决的执行。(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一年的执行。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九十八、 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第二款修改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判决书下来后执行流程
判决书下来后执行流程有9种。
【法律分析】
判决书下来后执行流程: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在执行相关判决时、一般遵循申请人申请后执行的原则。只有申请人申请执行判决,法院才会根据被执行人的执行状况适时调整执行程序和执行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如何执行法院判决
要法院执行判决的程序:
1、到原承办人那索要一份案件已生效的文书手续;
2、带齐原判决书、本人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大厅填写一份《执行申请表》就可以了;
3、如果不是当事人本人申请,必须提交由当事人本人签名的委托授权书,并附当事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院判决执行程序
目前的这个法院判决执行程序,具体是《 民事诉讼法 》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 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 债务 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民事判决书如何执行
对于法院庭审完毕一般会颁布该案的 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义务,若其拒绝履行,权益一方当事人也是有救济方式的,其一般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 赡养费 、 扶养 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 孳息 。 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 强制执行 。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恶意 诉讼 、仲裁和调解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
法律分析:判决生效后,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的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申请强制执行是在一审法院申请,一般说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判决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如果本人不去的话,就只能委托代理人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了,委托律师的话还需要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的出庭函。要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生效期过即可,一审判决为十五天,二审送达次日。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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