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刑事诉讼法是指什么?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等,根据宪法制定的本法。其于1979年7月1日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1979年7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五号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2、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过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1979年7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五号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诉讼 ,自古有之,它蕴含着公平、正义、秩序、自由和效率等价值要素。在当今社会,为了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诉讼成为国家司法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什么是 刑事诉讼法 ? 一、概念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二、特征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 2.是实现国家 刑罚 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三、阶段 (一)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 立案 、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 自首 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⒉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⒊起诉有两种,包括 公诉 和自诉; 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⒌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二)特殊阶段: 死刑复核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四、基本原则 1.控审分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诉讼主体来承担。 2.控辩对等是指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主体与承担辩护职能的诉讼主体地位平等并互相对抗。 3.审判中立是指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不能有控辩双方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或者人员担任,而且审判者应当对控辩双方不偏不倚,平等对待。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 代理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 立案 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讯问 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 证人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搜查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七节 鉴定 第八节 通缉 第九节 侦查终结 第十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二章 第 一审 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三章 第 二审程序 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 执 行 附 则从刑事诉讼的演进过程来看,刑事诉讼存在的价值同其他法律追求的目标相似,是要保证社会最大多数成员的幸福的最大化,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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