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如何计算(北京残保金计算公式2021)
北京残保金征收标准2019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甬残联【2013】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将按新标准执行。
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是:现按每人每月12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征收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从2014年至2016年逐年等幅提高4元,即2014年1月起(2014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由目前每人每月12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元;2015年1月起(2015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征收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2016年1月起(2016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征收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元。
其他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仍为每人每月24元。一、安置残疾人与未安置残疾人,残保金缴费计算不同。1、未安置残疾人职工计算公式:缴费基数*1.5%=应缴残保金;2、已安置残疾人职工(或达不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缴费基数*(1.5%-已安置残疾人职工人数/在职职工总人数)=应缴残保金(出现负数按零申报)。二、安排残疾人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五条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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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是什么
残保金 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支出的资金。
残保金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京残发 【2022】5号计算公式
按照京残发"2022"5号文件,计算公式如下:2022年北京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分档比例(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2023年北京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2022年1月至12月每月残保金之和,月残保金=(月在职职工人数*1.5%-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分档比例(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解读:企业残保金计算方法
解读:企业残保金计算方法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企业残保金怎么计算?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以北京为例:
残保金缴纳金额=(上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X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X60% 。
一般企业提取残保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交纳残保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残保金如何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哪些企业需要缴纳残保金?
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和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税收则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从本期开始,我们特别开辟税收贴士栏目,对于一些工作生活中常见的税务知识问题给予解答和提醒。
读者信箱:刚加入创业行列不久的读者X先生近日询问,哪些企业需要缴纳残保金?如果单位里已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否还要缴纳残保金呢?它的计算标准又是怎样的?
税务小博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每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征缴期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公布。今年的7月到9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征缴期。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都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就应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足1人的,按差额人数计算。
以下情况,残疾人就业人数需特别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和往届没有就业经历的中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安排1名视力一、二级残疾人或含有视力一、二级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每年的征缴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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