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赔偿案的案例(陕西胜诉案例判赔偿款翻倍)
在征地拆迁中,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针对拆迁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时候,一些拆迁方便开始选择先下手为强,在招呼都不打一声的情况下,就将房屋进行强制拆除了。这种未经法定程序,即将被拆迁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显然是严重违法的征收行为。但是,在实践中,违法强拆又时有发生,那么在面对违法强拆的时候,被征收方应当如何进行维权?今天浩硕律师给大家分享一则胜诉案例就是关于房屋被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通过这个案例告诉大家在类似案件中争议焦点是什么?被拆迁人要从哪些方面做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概况
柴某在大荔县有一处砖混的三层商住房屋,2017年,大荔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柴某的上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8年6月1日,在柴某尚未与大荔县政府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大荔县政府强制拆除了柴某的房屋,该强制拆除行为已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判决生效后,柴某向大荔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赔偿,大荔县政府作出赔偿决定,决定给予柴某因房屋被强拆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1562385元。柴某认为,该赔偿金额过低,严重少于因强拆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维权过程
柴先生因征收事宜委托了律师,接受委托后,沈律师、王律师就该事宜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并制定了维权策略。首先确认强拆违法,其次向大荔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赔偿,赔偿款过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大荔区人民政府对于违法强拆房屋的损失进行行政赔偿。
陕西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荔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六十日内赔偿柴某拆除房屋损失3197633.2万元,补偿柴某搬迁费6380.4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本案的知识点
1、面对违法强拆,被拆迁方应该怎么做?
在征地拆迁中,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针对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的时候,违法强拆时有发生。面对违法强拆,被拆迁方一方面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照、录像取证,保存好强拆的证据。另一方面,要及时报警,虽然公安机关无法直接解决拆迁补偿纠纷,但是通过进行报警,我们可以获取强拆的主体,帮助我们在起诉强拆的时候,确定正确的被告。
2、面对违法强拆,被拆迁方应该如何进行维权?
当面对违法强拆,被拆迁方要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在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之后,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赔偿。如果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进行答复,或者被拆迁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答复不满意,被拆迁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致被征收人
在征地拆迁中,违法强拆时有发生,面对违法强拆,被拆迁方不必过于恐慌,一方面,要保存强拆的证据,另一方面,被拆迁方要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然后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要躺在权利上睡大觉,错过了起诉期限,错过了维权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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