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坚持(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原则的内容)
民法典的核心理念
一、民法典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基本原则,是指其效力贯穿于民法典始终的民法根本规则。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中有两条价值线索。一条是合法权益受保护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另一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
(1)平等原则使得民事主体适用相同的经济社会生活规则;自愿原则使得民事主体可以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凭借自己的自由意思追逐合理利益;合法权益受保护原则使得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合理利益能够得到法律保障。
以上三原则是社会效率的源泉,构筑了市场经济及自由竞争的法律基础,被称为“基本体制原则”。
然而,基本体制原则的功能经充分发挥,时日既久,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成败效果会逐步累积,导致日益严重的强弱分化。严重的强弱分化会带来巨大的社会问题,使社会正义价值受损。
(2)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后一条价值线索逐渐在民法中突显出来,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则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前一条线索形成限制和修正。其实质是国家以公权力之手对自由市场机制进行一定的干预,从而使社会正义价值得到体现。以上三原则被称为“体制限制原则”。(《民法总则》第九条确立了一条全新的基本原则即尺含燃“生态环境保护原则”,也被誉为“绿色原则”。也属于体制限制原则。)
(3)基本体制原则与体制限制原则并非平行关系,而是有主有辅。平等、自愿、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构成基本体制原则,居于主导地位,这条价值线索若不存在,民法本身就不复存在,市场经济与自由竞争机制也不复存在。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则、绿色原则构成体制限制原则,居于辅助地位,其功能在于使基本体制妥当发挥功能,故其虽对基本体制原则形成一定的限制和修正,但决不是颠覆和取代。
从根本上讲,社会正义价值主要依靠公法和社会法去实现,作为私法的民法虽然也对社会发展和需求做出回应,并在自己弹性范围内进行一定老春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绝非否定自我;否则,社会效率价值在法律上就无从贯彻了。
民法典的编纂坚持以什么为中心
民法典的编纂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1、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依靠人民
民法典的编纂源于人民群众的具体生活,是对人民群众现实法律需要的满足。当今中国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时代、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时代,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嵌入到互联网之中。
婴儿出生登记、小孩入学申请、病人医院就诊、毕业生网上求职、全民网上购物等都需要在网络中进行。互联网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之时,也带来了个人隐私泄露的负面影响。骚扰短信、骚扰电话、骚扰邮件、人肉搜索、网络暴力、非法传播等网络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2、民法典的编纂目的是为了人民
民法典的编纂本着为了人民的目的,新增了极为人性化的相关规定。比如,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充分彰显民法典为人民的宗旨。
3、民法典的编纂成果由人民共享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编纂对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法治等方面都有着重大意义。
有专家认为,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纳入民法典的规则,都具有基础性、典范性;以“民”命名,说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这里指出了,民法典对其他法律基础性与指导性的作用,民法典编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民谋福祉。
扩展资料: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民法典的编纂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内涵,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创造性成果。
民法典是一本社会百科全书,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它涉及到每个人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休戚相关。民法典的积极成果必然惠及到千家万户,让人民享有更多的合法权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思想内涵贯穿整个民法典的始终,是对“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充分彰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法典的编纂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全面推进民法典建设,为什么要坚持人民至上?
从目的上看,民法典编纂坚持把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适应时代发展、把握中国国情、反映人民意愿的基础上,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并在立法目的中专门诠释了“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根本初衷和出发点。
从过程上看,民法典编纂坚持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主动把依靠人民体现于民法典编纂全过程,5年间,民法典编纂前后共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42.5万人参与并提供意见,总数达102万条,全面征集和了解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充分汲取法学专家学者、司法实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真正体现人民主体价值和实践价值,可以说,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
从内容上看,民法典编纂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痛点难点,共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7编,以及附则,总计1260条,几乎涵盖了人们工作、婚姻、生育、继承等人生大事以及物业服务、动物饲养等生活日常的各个方面,被人们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国民过日子的法律”。由此可见,这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新时代人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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