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传闻(民法典真的来了)
网络造谣是民法典第几条?
网络谣言适用的《民法通则》条款
网络谣言的情况较为复杂,表现形式较为多样,有的对个别事件进行无限放大,歪曲事实来制造谣言;有的竟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来制造谣言。此类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有的甚至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稳定。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也就是说,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实施的该种行为均要承担责任,其中包括在网络上实施的相应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被谣言侵害的公民或法人如果提起诉讼,理论上也可以将网络服务商作为被告,关键问题在于举证,受害人需要证明自己受害与网络服务商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联系,网络服务商不能靠声明免责。
散播谣言怎么处罚
散布谣言者会因为情节的严重分别处以: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2)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刑事责任: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在网络上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应依据哪些具体法律处罚规定?
您好!网络造谣可能涉及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网络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造谣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则要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为您分析如下:
一、网络谣言的行政处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网络谣言的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三、网络造谣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网络造谣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为您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发帖造谣被转发超多少次可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昨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上发布谣言或者虚假信息可能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主要分为三种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如今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大家获取信息真的太方便,但同时每天各种信息被强制推送到我们眼前,其中就包括人人厌恶的网络谣言。
比如之前本人看到的一条新闻,说是广州一小学生家长在社交平台举报女儿班主任体罚学生致吐血,这还得了,肯定很多人关注。后来经过调查,完全是家长故意编造的谎言。
还有半个月之前,小花(化名)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订婚宴照片,视频评论就出现了谣言,说小花是某会所的8号技师,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凑热闹,最后一家人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这两天又有”成都环球中心海洋乐园水体样本阳性”、“今日政府7点会议议程内容”等谣言上了热搜。
对于这些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的,大家知道会受到哪些处罚吗?主要分为三种:
1、民事责任
网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这算是三种处罚中最轻的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八)赔偿损失......(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行政责任
这点好理解,网上散布谣言,肯定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还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三)......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五)......;(六)......
3、刑事责任
上面两条责任都是违法行为,这项责任属于犯罪了,一般都是因为情节比较严重或者对他人造成了的重大危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看到没,有这么多法律条款,千万别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做21世纪守法的好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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