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16字方针(发展党员的16字方针是什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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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中央学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甄小英:发展党员工作“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
党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党的十六字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这个方针是在毛泽东1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这就决定了在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切实遵循这个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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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控制总量的要求。近十年,党员发展呈快速发展趋势,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8500万,每年增加200多万,增幅为3%左右。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进入党内的现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
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要优中选优。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新锋模范作用。总之,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发展党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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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的更加坚强的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
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样的先锋队,必须在理论上更加成熟,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坚强,内部更加团结,同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这个要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符合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
现阶段加强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的指导思想。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坚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而奋斗,就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参考资料:发展党员工作“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字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人民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这个方针是在毛泽东l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扩展资料:
其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是毛泽东1956年4月25日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来的。他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1982年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融为一体,作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
从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成了党的“十六字方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协网——十六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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