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专题二(民法典第二编全文)
2022年“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十篇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 百科 全书”,是为民之法典,是积微之大政,是我国法治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成果,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推力。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民法典进社区”主题 活动 总结 ,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一
为深入推进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三山经开区人社局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贴近居民生活、贴近工作实际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一、集中组织学习,形成学习氛围
把《民法典》的宣传学习纳入2022年度三山经开区人社局普法责任清单。于5月18日组织了一场面向全局干部职工的民法典学习讲座,讲座对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进行了详细解答,对一些亮点、 热点 条款进行了热烈讨论,形成了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二、印发宣传材料,做好政策宣传
利用三山经开区政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向办事群众宣传民法典知识。制作民法典宣传展板,摆放于婚姻登记大厅,制作民法典宣传小册子,发放给来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条文,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三、民法典进社区,“典”亮美好生活
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活动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各镇街、村和社区通过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城乡社区居民讲法治课20余次,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咨询80余人次,播放法治公益视频20余条,发放民法典宣传材料3000多份。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让民法典进村居,走进群众心里,“典”亮群众美好生活,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二
2022年是《民法典》颁布第二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5月25日龙山司法所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了一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活动,切实提高辖区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增强《民法典》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活动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为居民详细解答了《民法典》的部分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居民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守的规范。同时向居民表示如法律方面需要援助、存在困难可随时向社区联系或者通过重庆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小程序网上申请,社区均会及时予以帮助和支持。
普法活动结束后,司法所还组织了部分人员开展了心理团辅活动,通过 自我介绍 、团体活动、心理小游戏等多形式带动大家学习如何做好情绪管理人。
本次普法活动主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民法典》读书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旨在更深刻的解读民法典。在辖区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让居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此次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册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参加活动的居民也表示通过司法所举办的这次活动不仅使学到了 法律知识 ,还了解了一定的心理知识,回去之后一定要向周边的人宣传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三
5月24日,岳阳经开税务局青年突击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社区”活动,派出9个小分队走进多个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读《民法典》等形式,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做到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
活动中,小分队成员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典》编撰的意义和新增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各类条文,例如人格权、居住权、离婚冷静期、继承人宽恕制度、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等。宣传活动过程中,小分队成员还分发《民法典》小读本、纪念用笔、亮点解读单张以及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300余份。
“通过这些小同志的讲解,我了解了《民法典》中老年人相关权益的法条,尤其是对于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有了更明确更细致的规定,这给我们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了更加坚强的法律保障。”大桥社区的王大爷说。
《民法典》涵盖了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合同关系以及家庭关系等,每个自然人和组织都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正常生活、生产。岳阳经开区税务局青年干部潘威说,本次活动的重点是传达“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利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找法、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四
为推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18日,新华 保险 三明中支及本部辖区组织宣传人员前往碧桂园玖珑社区、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户外宣传活动。此次,三明中支开展的宣传活动,吸引了社区居民、学生家长等前来咨询,宣传人次约70余人,有效的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
活动现场悬挂“‘普’福八闽,‘法’惠人生”的横幅,摆放“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展架,我司宣传人员走入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与居住在当地的小区业主、学生家长等开展宣传 教育 ,现场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及金融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及物品,认真介绍民法典知识、防范风险技巧。通过本次主题宣传月户外宣传促进了群众法治素养的提升,创造了民众能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五
“原来我们每天的生活都与民法典有关系,民法典就在我们身边。”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大渔社区居民李女士这样说道。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拉近民法典与社区群众的距离,5月23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干警们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10许,干警们不顾疲劳,步行两公里来到了辖区内的大渔社区,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
检察官王霞针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条进行重点宣讲。“离婚冷静期制度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常常有些矛盾,遇到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民法典是否保护我们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权?”
在活动的现场,检察官黄云爽针对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和生活中常见的事例,通过用鲜活案例,以案释法,通俗易懂的阐明了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守的规范。宣传活动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社区群众纷纷表示:这次活动,收获很多。真正明白了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可以说是“社会生活中百科全书”,也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
通过开展此次民法典进社区的活动,在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使社区居民群众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的、深刻的了解,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学习民法典,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思维和行动自觉。
下一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拓宽普法 渠道 、创新普法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六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近日,古田县司法局城东司法所深入文兴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向辖区居民及沿街商户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宪法》等宣传材料,重点宣讲《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并结合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家庭财产继承”“居民物权保护”“社区婚姻家庭”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法典。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为辖区的安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七
2022年5月是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24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梁家司法所联合社区法律顾问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梁庄街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银行、进商铺、进摊位向群众广泛宣传民法典内容、发放宣传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结合案例,详细解答群众普遍关注的邻里纠纷化解、离婚析产、 家庭教育 、集体财产保护等方面问题,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处理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原来民法典跟我们的生活离得这么近,真是活到老学到老。”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2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余人次,畅通了民法典普法宣传的“最后一米”,不仅真正让群众零距离了解民法典,更使全镇百姓的法律意识得到切实的增强,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梁家司法所将继续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宣传民法知识、讲好民法 故事 ,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八
为进一步强化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的依法维权能力,5月24日下午,长乐坊司法所联合碑林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走进长乐坊街道环东社区,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活动邀请到了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田律师为大家带来了一堂精彩、实用的法律知识盛宴,辖区居民3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宣讲过程中,田律师围绕《民法典》中物权纠纷、房产继承、婚姻家庭纠纷、抚养权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结合大量实际案例以案释法,针对居民百姓关切的法律问题及《民法典》中的重大变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居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让居民更加容易理解,同时积极引导居民用法律武器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和规范约束自身举止言行。宣讲活动中,居民们听得津津有味,现场学习气氛非常热烈,田律师的精彩讲解不时引起阵阵掌声。社区居民们纷纷表示《民法典》真是一部生活的百科全书。
宣讲结束后,田律师还为居民们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为的是让居民们面对面的、清楚地咨询了解自己遇到的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对于居民们咨询的问题,田律师通过大量的类似案例结合相关法律及政策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及时为居民们解答了法律方面的难题。
本次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也让居民们更近地接触法律,增强了居民们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引导居民们按照法律途径,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实现诉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九
为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5月25日,由区妇联、潘塘街妇联和区阳光妇女 儿童 服务中心共同举办的“妇联送法到乡村”宣讲活动走进潘塘街,区、街妇联相关领导及各村(社区)妇联干部参加活动。
活动中,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余浪律师根据初次课堂的反馈将内容定位到大家普遍关切的几个问题上。她从签订合法的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被拐卖的婚姻应该何去何从、婚房分配三个方面入手,结合法条及实际案例细致入微地讲解签订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重要性、构成婚姻胁迫的要件以及婚姻撤销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干货满满受到基层妇联干部欢迎,大家认真做着学习笔记。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以来,新洲区各级妇联组织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积极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邾城街、徐古街、三店街、汪集街、凤凰镇、阳逻街、道观河管理处、阳逻开发区等街道妇联及巾帼志愿者走街串巷发放《民法典》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向居民仔细解读婚姻家庭、家庭教育等相关内容,引导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辖内居民连连点赞。下一步,区妇联将持续开展“妇联送法到乡村”宣讲活动,做到全区15个街镇全覆盖,把法律知识和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民法典进社区”主题活动总结十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宜宾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农村、深入企业,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呈上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翠屏区:民法典宣传进农村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升辖区村民法治意识。2022年5月12日上午,翠屏区司法局永兴司法所牵头在永兴镇安康社区开展了一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邀请腰鼓队巡回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纪守法,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正确处理好邻里纠纷、土地山林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7人次,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南溪区:民法典宣传进企业
为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理念,更好地用法治思维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自5月10日起,南溪区司法局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为“徽记食品”“六尺巷酒业”“四通物流”等区内2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民法典》培训和法律咨询。
活动中,南溪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分别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民法典、公司经营、 劳动合同 等方面的宣传,并赠送了丰富的法律法规资料及宣传物品,并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编篆的理论意义和实践需要。普法宣传活动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针对性强,通俗易懂,引人入胜,再次点燃了企业职工学习民法典的极大热情。
此次送法活动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企业员工纷纷表示:这顿“法治大餐”让大家熟悉了《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了解到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希望此类普法活动还能多组织、多开展。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南溪区司法局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服务对象几千余人,营造了良好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下一步,将以“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契机,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用司法效能为企业赋能,营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
江安县:民法典宣传进寺庙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化“法律七+七进”活动,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5月17日,江安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前往留耕镇金仙洞寺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送法进寺庙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主讲人王正权副局长首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讲解了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了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示符合法定条件的群众可以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随后,石安德副部长逐条详细讲解了今年6月1日即将施行的《宗教活动场所 财务管理 办法》,并就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此次活动,受教育僧侣、信众共计2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50份,解答咨询3件。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了僧侣及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提升了依法治寺的能力,为建立和谐宗教关系奠定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悉,“八五”普法实施以来,宜宾市司法局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一系列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屏山县:民法典现场进彝乡
5月是“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走进彝乡。近日,屏山县司法局清平司法所联合乡综治办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详细讲解《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此引导彝族村民学法、懂法、守法,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走进群众心里,依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以简明的案例向群众解答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物权等各编的内容,引导群众主动学法;同时,工作人员还根据近期群众反馈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了关于居住权、离婚冷静期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讲解普法案例4个,解答群众咨询10余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活动结束,群众纷纷表示:送法进彝乡活动,让大家加深了对《民法典》的了解,实用性很强,增强了《民法典》在彝族乡镇的知晓度,提高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希望此类活动还能多组织、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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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专题第三十七 买卖合同之二:特种买卖
一个写作爱好者(同时也是一名法考备战者),真实地记录自己点点滴滴的足迹,不时的迷茫困惑,诚实的思考体悟,偶尔一闪即逝的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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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还有91天。
【民法】专题第三十七 买卖合同之二:特种买卖
本专题对应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之第九章“买卖合同”,以及《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释》《民法典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部分条文。
一、分期付款买卖
民法典第634条
《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释》第27条。
(一)定义
(二)对出卖人的保护
(三)对买受人的保护
二、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
民法典第641、642、643条。
(一)定义
(二)出卖人的取回权、买受人的赎回权、受让人的善意取得
《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释》第25条。
三、试用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637~639条。
(一)定义
(二)特征
1.试用人同意购买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2.试用人同意购买与否不附条件。
3.无偿使用。
(三)何谓试用人同意购买
1.明示
2.沉默
3.推定
(四)何谓试用人拒绝购买
(五)试用期的确定
四、多重买卖
《民法典买卖合同解释》第6、7条。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5条。
(一)多重买卖合同都有效
(二)如何履行
(三)举重以明轻
五、其他几种特种买卖
(一)分批交货买卖
民法典第633条。
(二)样品买卖
(三)招投标与拍卖。
早上好!
【民法】专题第五十八 无过错责任之二:物的责任
一个写作爱好者,同时也是一名法考备战者,真实地记录自己点点滴滴的足迹,不时的迷茫困惑,诚实的思考体悟,偶尔一闪即逝的灵光。
----------------------------------阿皮Love
距离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还有70天。
【民法】专题第五十八 无过错责任之二:物的责任
民法典第1245-1248条。
(一)责任人:饲养人、管理人。
(二)归责原则
(三)免责事由
1.区别适用规则。
2.通用规则:第三人的原因能否免责。
二、不动产倒塌、塌陷
民法典第1252条。
《民法典道交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
(一)责任人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归责原则:无过错原则。
(三)新增特殊免责事由:证明建筑物、构筑物不存在质量缺陷。
(四)第三人的原因能否免责。
2020年民法典简短感悟范文5篇精选
民法典时代的到来,让每一个中国人对未来充满期待。下面是小偏整理的2020年民法典简短感悟 范文 5篇精选,感谢您的每一次阅读。
民法典征文一
2020 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编撰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梦想和追求,当它真正问世被拿在手上的时候,就能感觉出它分量多重,它关系着14亿人的方方面面,承载了广大群众的关切和心声。
《民法典》与时俱进,植入互联网基因。作为一部诞生于新世纪的法典,民法典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现代烙印和浓厚的时代气息:惩治“霸座”、制裁校园欺凌、禁止高利贷、承认“虚拟货币”等,每个曾冲上网络热搜、引发众议的主题都能在民法典中获得回应。《民法典》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 热点 、痛点、难点问题都纳入典中。
《民法典》尊崇道德,弘扬社会真善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民法典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融入其中:被监护人无人看管可由村(居)委会、民政兜底,父母抚养义务、子女赡养责任有法可依。古人曾期待的“大同”社会,正以全新的含义和解读重回大众视野。
《民法典》以人为本,讲道理也讲感情。民法典集中表达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在教导人们做一个“理性人”的同时,也传递着“法不外乎人情”的信号:胎儿亦有权力、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等,每条规定都传递着法治的温度。
《民法典》,一部有灵魂的法典。如果说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那我国的民法典则应当成为21世纪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的代表。这部集中国现代和传统智慧之大成的法典,将为全社会保驾护航。
民法典时代的到来,让每一个中国人对未来充满期待。
民法典征文二
结合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民法典》的情况,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意义重大,《民法典》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以民为本,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誉为“社会生活 百科 全书”的同时,也被誉为“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它的诞生更推进了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在中国法制具有深刻的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一方面,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各编由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既确认了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撑;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可以有效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鉴于高楼抛物行为频频发生,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有力保护了人们“头顶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过确认和保护私权,成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规范公权的作用,有利于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治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为民职责
“ 悠悠百姓事,两会总关情”。“人民至上”是贯穿今年全国两会的主线,国家政府 工作 报告 中“就业”出现了39次,“民生”出现了18次,众多“热词”“新词”“暖心词”饱含着满满的民生温度,彰显着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人民情怀。”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人民至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作为党和人民的干部,我们需要将其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为民职责与使命,比如:眼下,我们就需要用实际行动去答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张大考卷!
三、坚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构建法治社会已成为了时代的主旋律,我们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基本 法律知识 的掌握,还应充分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理,更好地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同时还应充分了解法律立改废释的来龙去脉,深入理解国家治理的现状和形势。
“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结合我分管的公安、司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工作而言,我更需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更需要掌握法律 方法 、法律手段来解决实际问题,该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须履行、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就必须严格依照执行,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行为。只有这样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民法典征文三
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民法典与各级政府相关,与司法机关相关,更与党政干部及公民个人相关。从政府机关层面上讲,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正确决策、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充分保障,这是国家对人民的担当;从组织层面上讲,民法典是谋事、干事的理论源泉,深入学习、全面遵守、带头维护,这是党政干部对群众的担当;从个人层面上讲,民众心怀敬畏,遵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是公民对社会的担当。“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党政干部要把调解邻里纠纷、评判是非对错那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民法典中寻出最正确的“解题方法”,用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我国的第一部“法典”,民法典包含了大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小到霸座、高空抛物诸多具体权益的保护,包罗万象。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在宣传上“接地气”。要加强对专业术语的解读,用人民群众易接受、能吸收,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要以需求为导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干部缺什么就学什么、讲什么。要以效果为导向,做到生动活泼、形象,要摈弃发传单、念法条的生硬宣传方式,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将宣传 教育 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来,融入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来,坚决杜绝“走过场”。
民法典征文四
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法典,它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给出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点点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给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民法典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记录着中国法治的改革历程,是中国人民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征文五
民法典正式颁布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这在我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民法典的颁布会给婚姻家事领域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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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事主体之二: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概要:
法人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与某机关、法定代表人、成员、雇员等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非法人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本专题对应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章“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法人是法律拟制的民事主体,是依据一定的成员或者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
法人三特征:
1.独立人格;
2.独立财产;
3.独立责任。
1..域外大陆法系的常见分类
按照法人承载的职能有无公共性(公权力性),分为公法人与私法人。
私法人,按照成立基础是财产还是成员为标准,再分为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
2.我国法人的分类
民法依照法人存在的宗旨有无营利性以及中国的现实国情,分为三类:
(1)营利法人;
(2)非营利法人;
(3)特别法人。
营利与否,关键不在于法人是否从事经营活动和牟取经济利益,而在其所得收益之归属。
营利法人必须兼备两点:一,从事经营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二,其所得利益最终分配给法人成员。
1.法人成员
指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
法人与法人成员在人格、财产、责任三方面均相互独立。
2.法人机关
是指依法律、条例、章程规定产生,设立于法人内部,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名义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对内管理法人事务的组织或个人。
法人机关是法人的组成部分,自身并无独立人格,所以法人机关的意思、行为就被视为法人的意思、行为。
3.法人工作人员
4.分支机构、职能机构、子公司
子公司在人格、财产、责任上均独立于其母公司,为独立法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1.法定代表人
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
2.法定(职务)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法人工作人员,依照职权在外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适用第170条规定的法定(职务)代理行为规则。
1.设立阶段
2.法人存续期间、发生变更的阶段
3.法人清算阶段
清算终结后,清算人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法人在法律上终止。
1.关于设立登记的效力,是生效要件,设立行为+设立登记=法人成立。
2.关于注销登记的效力,是生效要件,清算行为+注销登记=法人终止。
3.关于变更登记的效力,是对抗要件,法人登记事项变更=生效+变更登记>第三人。
(三)设立行为的责任
1.以“设立中法人”名义从事的设立行为。设立成功,法人承受;设立失败,(全体)设立人承担。
2.以某设立人名义而从事的行为。设立成功,法人承受,或者该设立人承担;设立失败,该设立人承担,而后再向其他设立人追偿。
法人的一生可以划分为四个重要阶段,每个阶段的权利能力并不相同。
1.设立阶段的“设立中法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2.正常存续期间的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3.清算期间的清算法人享有受限制的民事权利能力;
4.法人终止后丧失权利能力。
超出法人行为能力的行为,无效。
单纯违反经营范围的,不能仅凭此认定合同无效。
1.必须经过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2.两个法人机关必设:权力机构、执行机构;
3.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于所有营利法人;
4.决议违反程序的,可撤销;决议被撤销,不影响法人与外部善意第三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5.禁止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6.营利法人承担社会责任。
(二)非营利法人的基本规则
1.法人机关的设置
(1)事业单位法人;
(2)社会团体法人;
(3)捐助法人。
2.非营利法人的成立,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作统一要求。
3.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主要有二:
(1)程序
(2)归属: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公益法人,也称“类似原则”。
五、非法人组织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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