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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保护令(国内首发男性保护令)

2022-12-13 案件

深圳男子遭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遇到家暴该如何应对?

提起家暴,我相信大家首先想到的受害者是女性,可是在家暴这件事情上市不分男女的,很多男性也成为了家暴的受害者,根据相关数据调查,大概有40%的被家暴对象是男性,而且在家庭生活中经常面临语言暴力和抽耳光,在深圳就一名男子遭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在网上引起热议,也希望社会法律更多的关注男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和生存状况。

根据了解,男子徐某因家庭矛盾,被妻子持刀威胁家暴,不得不多日躲在酒店里不敢回家。无奈之下,徐某只好报警,由于担忧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随后徐某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在我们生活之中并不少见,有很多男性和女性成为了家暴的受害者,所以在面对家暴的时候一定不能保持沉默,有很多秉持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就算在日常生活中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也忍气吞声,这样就会让对方变本加厉,从而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我们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当自己遭到家暴的时候及时向自己的朋友和亲人救助,或者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遇到家暴一定要合理沟通。之所以家庭生活中发生很多暴力事件,就是夫妻双方没有做好日常沟通,而且自考虑自己的利益,从来不在乎对方的感受,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不利于夫妻之间和谐的,夫妻之间一定要携手起来共同面对家庭困难,双方一起承担生活的压力,而且也要学会彼此尊重和理解,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样的感情才能稳定的持续下去,才会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男性保护令(国内首发男性保护令)

男性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如何申请

男性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的申请程序:

1、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的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重庆梁平发出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为什么会这样?

在当今社会中,许多人都害怕家庭暴力,社会也反对家庭暴力。因为以前网络中所爆出的家暴,让许多年轻女孩子都很恐婚,害怕婚后生活不幸福,遭受到家庭暴力。但是没有想到男方竟然被遭受了家庭暴力,重庆梁平一男子被家庭暴力。

重庆梁平发出首份男性人身保护,反对家庭暴力,应该美好生活。

两人是夫妻关系,既然结婚了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和相互之间的信任,许多人所说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2020年11月,因为家庭琐事而而产生矛盾纠纷,妻子将丈夫的头部砍伤,这就是一个令人比较害怕的行为,头部是我们重点保护的,没想到在一次家庭琐事纠纷中女方竟然将男方的头部给伤到。

有人说过:“家暴只有无数次和零次”。在2021年2月2日,两人再次发生纠纷,这次妻子将丈夫的肩部砍伤。不得不说,结婚应该仔细斟酌,毕竟是人生中的大事。如果两人性格实在不合,可以选择离婚,而不是实施的家庭暴力,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面对妻子的多次施暴,丈夫不堪其辱,向梁平区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要求妻子停止向丈夫进行殴打、谩骂的行为。在我们常规的认识中,大多都是男性家暴女性,没想到重庆梁平这一例子女性家暴了男性。所以当代年轻人,无论是男女都非常恐婚,害怕婚后不幸福,遭受暴力。

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应该仔细斟酌,如果有问题,不要选择矛盾纠纷或者吵架谩骂打架的行为应该两人仔细想想自己错在哪里,自己反思,而不是冷暴力和家暴。重庆梁平男性人身保护,这也给当今社会的年轻人们一份安全保障,希望大家家庭能够和睦相处,不要家暴和冷暴力!

男子两次被妻子砍伤被发保护令,面对家暴我们该怎么办?

这是一起发生在重庆市的事件,一位男子两次被妻子砍伤,当地法院也发出了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让申请的丈夫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夫妻双方多次因为家庭琐事而发生纠纷,妻子对他屡次施暴,并且对他拳打脚踢,甚至用刀将丈夫的头部砍伤。

此事一出,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和关注。

有些人认为家暴不仅仅是男性对女性,也有女性对男性的情况出现,这一点需要法律的优化。

有些网友认为家暴行为不可谅解,无论是哪方对哪一方的伤害都应该申请法律和相关部门的帮助。

有些人认为在感情中如果感受不到爱意,那么就应该尽快抽身离去,这样才是对自身人身安全的最大保护。

首先,面对家暴,我认为应该秉持零容忍的态度。

我们结婚、生子是一件浪漫的事情,很多人也对婚姻的经营模式充满了好奇和期待。然而在婚姻中,很多人因为暴力倾向就会对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妻子或者丈夫拳打脚踢,甚至舞刀弄枪。

我认为对于家暴,每个人都应该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家暴有第一次就会有第无数次,不要纵容这种行为,更不要对此感到害怕。

其次,当家暴出现的时候,我们要在第一时间寻找亲人或者有关部门的帮助。

很多人在第一次被家暴后都会被施暴者的痛悔和哭泣所感动,认为今后不会再这样对待自己。只要当家暴出现,我们就应该在第一时间把这些把这件事情告诉亲人或者有关部门,以此来寻求帮助。

如果有些父母认为男人偶尔动手打女人一次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甚至会让女性忍气吞声。处在家暴阴影下的女性绝对不要听从这样的建议,一定要专门寻求有关部门甚至法院的帮助,以此来寻求保护令来保护自身安全。

另外,当感受不到爱意的时候,我认为两个人就应该果断分开。

既然可以对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或者妻子下这种狠手,那么这两个人想必也没有太多感情可言。如果处于这种情况下,那么我认为两个人离婚才是最好的结局。

不要因为对方对自己一些廉价的好就有所动容,更不要相信对方会知错就改,一味退避和忍让只会让对方有恃无恐、变本加厉,更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

明明女性更需要保护,却出现“男性保护令”,男女平等真的很难实现吗?

男女平等真的很难实现。虽然都说这是一个男女平等的时代,但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就困难了,首先我们要先确定男女平等衡量的标准,这个标准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无法固定具体的标准,这一点就能证明男女平等要实现很困难了,更何况加上其他的条件,让男女平等就更难实现了。

用这次出现“男性保护令”的事情来比喻,多数人都想到的是男性有什么需要保护的,很多人觉得这个措施有点多余了。觉得女性更需要保护,从思想上就能说明男女平等真的很难实现。众人都觉得男性不需要保护,女性更缺少保护,事实上男女保护都是必不可少的。

要想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还是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毕竟现在人还有有太重的男女之分观念了,如果能够把男女看作同一个物种,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再者男女平等之所以这么难实现,就是因为女性名下没有资金足够的资金支撑,如果有足够的资金支撑,就很容易实现男女平等了。毕竟男女平等虽然不是说说,但要真正实现的道路,就太就久远了。

综上所述,虽然出现“男性保护令”,但是女性的保护却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男性的保护也很重要,但是男女平等就非常难实现了,毕竟男女平等这是一个非常长久的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的,这需要文化和社会观念不断的改变才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保护男性的法律

保护男性的法律

保护男性的法律,很多人认为女性才是需要被保护的,其实男性也是需要被保护的,家暴,这些字眼无一不在刺痛着每一个人的内心,但是我们也应该了解,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是靠法律保护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下面看看保护男性的法律。

保护男性的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

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1)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

(2)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新婚姻法2022年新规条款

1、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确认,避免一方“被负债”

《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事后还款=事后追认,因此只要你为对方偿还了不明债务,即使不知情,就等于你承认了这部分债务,剩下的需要共同偿还。

2、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负担较多义务”不单指全职太太,一方又工作又照顾家庭、孩子,而另一方对于家庭不管不顾,也就是说的“丧偶式婚姻”,也属于此种情况。2021年婚姻法有何新规定

3、 彩礼

(1)婚姻法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

恋爱阶段送的东西,一般是被列为赠送关系,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2)婚姻法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

两人在一起之后,没有登记结婚,这种要视双方过错以及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定返还多少比例彩礼。

(3)婚姻法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

女方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这种费用不能返还,因为不是真正的金钱实物。

(4)“禁止包办婚姻,紧止靠婚姻索取财物”。关于返还彩礼,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这三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三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离婚财产分割照顾优先无过错方

在以往的情况下,一方出轨,另外一方即使为家庭付出了很多,也是很难要求赔偿的,更别说多分财产。2021年的民法典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间接地增加了婚内过错的成本,对婚姻中处在弱势一方的女性有了一定的保障。

保护男性的法律2

男性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标准如何把握

依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并无性别之分,只要是遭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即有权申请。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标准

(一) 何时可以申请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也包括其他具有亲密亲属关系的人,例如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姑嫂等亲属。另外,家庭成员不以共同生活为必要条件。

(二) 谁可以申请男性遭受到家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反家庭暴力法对所有家庭成员均一视同仁。法院是审判机关,实行不告不理,因此要想启动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应当由当事人或者法定主体依法提出申请。

1、受害人本人提出申请;

2、其他法定主体代为提出申请。可以是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人身安全保护从对施暴者的事后惩罚变为对受害者的事前保护,在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建立起了一堵“防火墙”,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更好的调整社会关系,同时强化司法保护人权的功能。

保护男性的法律3

法院发首张"男性保护令",反家暴法也保护男性人身权

北京的郭先生,因不堪忍受妻子赵女士的殴打,于11月30日向门头沟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和骚扰郭先生。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

“男性保护令”,这在很多人看来更像一个轻喜剧故事。其实不应用轻佻的心态看待这则新闻,相反,它本身是今年3月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的生动宣传片。

如果说,在公众的刻板印象当中本是“施暴者”的男性,也能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得到人身保护,那么女性就更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了。可耻的是家暴的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反家暴再也不是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而是国家议题,成为警方、法院的正式职责。为什么在既有的《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禁止对家庭成员、

妇女、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规定之外,还要单独立一部《反家庭暴力法》?那是因为家暴的经常性、隐蔽性以及“轻微性”,既需要有强有力且持久性的措施,禁止现实存在的家暴,又不能直接援引《刑法》等“大杀器”,因为很多家暴没达到那么严重的程度。

所以,《反家庭暴力法》为家暴行为量身定制的核心救济措施是,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等,从而形成对被害人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机制。

如果说,该法正式施行之前,中国反家暴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可依,没有合适的司法介入措施,那么在立法之后,最大的障碍就是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作祟。

特别是当男性作为家暴受害人时,一旦寻求法律援助,就会被舆论扣上羞耻的帽子。法律走到了一些落后意识和舆论的前面,那么,落后意识就应该跟上法律的节奏,而不是开倒车。

其实,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不该受到指指点点,这样只会将他们寻求法律帮助的行为污名化,使《反家庭暴力法》被架空。

这次北京门头沟区法院敢为天下先,签发了第一张男性的人身保护令,使得《反家庭暴力法》平等保护男性,体现了男女平等的精神。最关键的是,这则人身保护令勇敢地打破了某种世俗偏见。要明白的是,如果一位男性家暴受害者被轻佻对待,那么,整个反家暴议题都可能被“娱乐化”,这就辜负了该法的立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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