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规范(建筑安全规范问答)
建筑施工有哪些安全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中,根据得分等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况。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是2003年12月1日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主要列举了大量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标准,意在体现安全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8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公告。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一2000;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中采用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
内容是:构配件;荷载:设计计算;构造要求;搭设与拆除;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 年版)JGJ130—2001;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等施工中的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的设计、施工、使用与管理。
内容是:构配件;荷载;结构设计;构造要求;施工;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
本规程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釆用液压滑动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与管理。
内容是:施工现场;滑模装置制作与安装;垂直运输设备及装置;动力及照明用电;通信与信号;防雷;消防;滑模施工;滑模装置拆除。
6、《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建筑施工中用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的设计、施工与监测。
内容是:结构设计计算;构造要求;特殊支撑结构;施工;监测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参考资料: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安全行业标准介绍
建筑工地安全规范有哪些
法律分析: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4、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安全施工规范都有哪些?
安全生产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方向,建筑行业也是如此。每年都有建筑施工中或施工结束后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建筑安全施工规范。有从管理上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有技术层面的各种技术类规范,也有生产企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方便了解与学习,我们总结梳理了部分安全规范以供参考。 一、建筑安全施工规范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3、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79-91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9、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2000 10、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建[2000]230号) 11、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4-2008 12、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2008 13、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83-2009 14、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2006 15、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16、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65-89 1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1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 19、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20、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5972-2009 2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JGJ88-92 22、 柴油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l3749-2003 23、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13750-2004 24、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 2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l47-2004 J376-2004 26、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 CJJ/T88-2000 27、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T86-2000 28、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6-2009 2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80-2009 30、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 3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CECS 266:2009 3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2009 33、 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5416-2009 3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JGJ167-2009 35、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 134-2009 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 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 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11、 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6、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17、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18、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19、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20、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21、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2、在高空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如配管放配线,设备安装及开通调试中,必须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顺利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造成不应发生的事故。 2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部委关于工程 消防法 规和有关条款。 24、 经常配齐、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认真贯彻逐级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5、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26、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27、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8、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29、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30、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31、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32、吊运短钢筋应使用吊笼,吊运超长钢筋应加横担,捆绑钢筋应使用钢丝绳千斤头,双条绑扎,禁止用单条千斤头或绳索绑吊。 33、吊运在楼层搬运、绑扎钢筋,应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电线。并注意与裸露电线的安全距离(1kv以下≥4m,1-10kv≥6m)。 34、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 建筑施工安全不容轻视,本文梳理了35个 建筑安全施工规范 ,也给出了34条注意事项。作为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熟知各类安全规范,最大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施工者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也应了解建筑安全施工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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