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我国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
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判多久
若行为人有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的行为,我国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顶替入学的行为有什么弊端?
法律已经在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从而在根本上杜绝顶替入学的事件。毕竟顶替入学的行为弊端太大,不仅会让被顶替者失去前程,也会给社会带来一种很不好的风气。
一、会让被顶替者失去前程
顾名思义,顶替入学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也就是说,顶替者是将原本属于被顶替者的名额给夺取了,从而让被顶替者失去入学的资格。这会对被顶替者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毕竟在失去了入学名额后,被顶替者原本的人生轨迹也会因此发生改变,原本属于他的机会也会被别人夺取,也让他失去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机会,前程也会因此断绝。并且这会给被顶替者带来很严重的心理打击。简单来说,顶替者偷走了被顶替者的一切,也让他之前的努力全部白费,而原本被顶替者可能在学成后会给社会带来的贡献也会就此失去。要是被顶替者如果就此消沉,甚至还会做出一些报复社会的举动。
二、会给社会带来一种很不好的风气
顶替入学会给社会带来一种很不好的风气,如果不通过立法制定相应的后果,会让部分人肆无忌惮的通过自己的关系和手段让跟自己有关系的人去顶替他人入学,从而给自己谋取利益。而在这种情况下,莘莘学子们可能会因此感到恐慌,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也不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被顶替的人。严重的话,还可以会使得学会遭到影响,努力读书的人可能会变得少之又少,影响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也不会带来任何的益处。
总的来说,顶替入学会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弊端,
法律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
是的,针对社会关切,1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律师表示实际判决中冒名顶替的法律责任要复杂得多:
2020年6月,山东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被媒体曝光。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彼时,冒名顶替陈春秀的陈艳萍,接受了被注销学籍、取消学位、开除公职等处分。
虽然根据《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八十条,相关部门对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代替他人考试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有权进行行政处罚及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些列举项和兜底项中都不包含“冒名顶替行为”,使得“冒名顶替”成为漏网之鱼。
修正草案提请审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终于得以明确。不过,在实际判决中,冒名顶替的法律责任则要复杂得多。“高考顶替不仅是民事侵权,相关涉事人员既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更有可能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用身份证件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等多个罪名。”律师肖东平指出,如果涉事工作人员存在收受贿赂等行为的,还涉嫌受贿罪。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客户端-教育法修订拟明确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
顶替上大学犯法吗
顶替别人上大学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判几年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构成冒名顶替罪。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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