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拆迁(门面房拆迁对商户有什么补偿)
门面房拆迁如何补偿
门面房 拆迁 的补偿包括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 营业执照 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 最低工资 补偿。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租赁 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门面房 拆迁补偿 与住宅基本一样。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门面房拆迁租户有什么补偿?
门面房拆迁,租户有一定补偿。
门面房商铺拆迁,租户会有面临损失,房屋拆迁补偿是给房主的,但租户也会有一些适当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1、装饰装修补偿
租赁合同约定或经过房东同意后,租户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构成添附,实际上增加了房屋价值。经营性用房还可能进行多次的装饰装修,整体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对于这部分损失在房东领取的征收补偿款中一般也有具体表现,租户有权要求获得房东的这部分补偿。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保存装饰装修的证据,这关系到自己主张的损失能有多少得到支持。
2、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是《征收补偿条例》明确规定的补偿范围之一。这部分补偿因为与生产经营的事实存在紧密的联系,所以应当由实际的生产经营者取得。
生产经营也以合法为前提,租户一般需要对房屋用途、营业执照、纳税举证来证明自己有取得补偿的资格。再来需要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停产停业只包含实际损失而不包含没有发生的预期收益。
3、搬家/设备搬运补偿
租赁期届满前征收意味着租户要面临无预先准备的搬迁,伴随有额外的支出。除了寻找新的住所或生产、营业场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居住性用房租户需要搬家,而生产经营性用房租户还面临设施、设备的搬运,有些无法搬运的设备也可能面临毁损,这些都是租户承担的损失。
故租户有权要求获得征收补偿款中的相关部分。值得一提的是,搬家、设备搬运的补偿不同于《征收补偿条例》中规定的搬迁、安置补偿,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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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补偿
一是 拆迁 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 拆迁补偿 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门面房一般用来出租。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 集体土地 两种。门面房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承租者和业主在 租赁合同 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 法规 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门面房大部分是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 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有关部门能应该重视, 律师 办案过程中更应当运用娴熟的技巧解决。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 房产证 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 办理房产证 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大多数学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 征收房屋 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 继承 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 ,结合 劳动法 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上述即为门面房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门面房拆迁后,可以安置新的门面房吗
1、门面房拆迁后,被拆迁人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的,选择产权置换时,就可以置换新的门面房。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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