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民法典(中国民法典)
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民法典的颁布者是欧洲哪位军事天才
拿破仑·波拿巴
1804年颁布《拿破仑法典》(即《民法典》)、1807年颁布《商法典》、1810年颁布《刑法典》,这些成文法典成为了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社会的法律规范。
《拿破仑法典》原名是《法兰西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民事法典,分3篇,35章,2281条,法典于1804年推出,大多数条款拿破仑都亲自参与了讨论,据说,在召开的关于民法典制定的100多次会议中,拿破仑亲自出席的就有90多次,《拿破仑法典》已不再单纯是一部法学作品,而是代表着鲜明的时代和政治的色彩,正因为拿破仑做出的突出贡献,《法国民法典》又被称之为《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宪法、商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法制体系,构成了拿破仑时代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法国六法体系。这些成文法典的制定极大的促进了当时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法国法制社会的法律规范。《拿破仑法典》还包括物权、债权、婚姻、继承,以及许许多多沿用至今的民法概念,是第一部把当时的基本原则、精髓完整传承到近现代社会的民法。
1804年原版《民法典》的首页
《拿破仑法典》,在法律上保障了新建立的小农土地所有制。其确保了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神圣不可侵犯,确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易和价值秩序,进一步的传播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维护了法国普通民众的基本人权。将《人权宣言》中关于财产权、名誉权等基本人权概念化、具体化,正因为如此,许多人认为《拿破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结束的一个重要标志和产物。
《拿破仑法典》在拿破仑军队占领的国土曾强行实施,因此在历史上流传甚广,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所有法律几乎都借鉴了这部法典,它规范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体现了法国大革命的原则、精髓,
当拿破仑兵败,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时曾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那四十多次胜仗(实为五十余次),滑铁卢一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全部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们忘记的,它将永垂不朽—就是我的这部《法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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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门》,哈佛大学的法学院学生的入门必读物
《法律篇》 柏拉图(古希腊) 统治权绝对不可集中于同一人手中
载选其中几句经典
The state in which the law is subject and has no authority,I believe to be the high way to ruin; but I
see that the state in which the law is above the rulers has salvation and every blessing which the it can
confer.
凡是法律未能独立且无权威者,国家必定灭亡;反之,法律之尊严胜过统治者,那么国家必定多福。
For if a man is born divinely gifted that he could naturally apprehend the truth,he would have no need of
laws to rule over him;But then there is no such mind anyway or at least not much;and therefor we must
choose law.
如果有人天生就具有认识真理的秉赋,那么此人无须受法律的规范。因为世上并未出现此种大智之人,至少没有多少,
所以我们必须选择次善之法律。
Mankind must have laws and conform to them or their life would be as bad as that of the most savage
beast.
一般讲,法律是导致文明的力量,如果没有这种力量,让人性听其自然,人就会成为最野蛮的动物。
《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 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古罗马) 西方私法的“圣经”
《战争与和平》 格劳秀斯(荷兰) 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相互交往的法律
《利维坦》 霍布斯(英国) 国家是人们订立契约而产生的
《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法) 三权分立,民主制衡是法治的根本
《社会契约论》 卢梭(法) 政府应该由人民选举和监督
《论犯罪与刑罚》贝卡利亚(意) 废除死刑,政府无权剥夺生命
《联邦党人文集》汉密尔顿(美) 解读美国宪法的文本
《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 大陆法系的奠基之作
《历史法学》 萨维尼(德) 法律应该尊重人的习惯
《政府片论》边沁(英) 立法权是最高权力
《德国民法典》1900年1月1号施行 大陆法系的新篇章
《为权利而斗争》耶林(德) 关于权利斗争的言说
《正义论》 罗尔斯(美) 个人的平等自由必须受法治的保护
《认真对待权利》德沃金(美) 权利的提出是为了约束政府行为
《法律的经济分析》波斯纳(美) 用经济学家的眼光看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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