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律师函怎么发给当事人)
律师函是干什么用的
【法律分析】:律师函件的作用:1.调查取证。律师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查询沟通来获得对方的答复从中寻找证据的方式来解决,正所谓投石问路,侦察证据和对方的态度,探听虚实;2.商洽和解。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催促警告。通过律师函来行使一些法律上的告知义务,或者通过律师函达到提醒收函人尽快履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作用;4.解释评价。可以就某一法律事件或者某一法律行为进行解释说明和客观评价,以达到法律层面上的沟通需要;5.抗辩回复。针对对方发来的律师函针锋相对地进行抗辩性回复,以达到反驳对方律师函的作用;6.行权声明。 典型的是行权声明包括三类:一是债权性形成权,包括:追认权、终止权、选择权、买回权、减价请求权、解除权、撤销权、撤回权、抛弃权、抵消权、免除权、抗辩权等等。二是物权性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所有权的抛弃、他物权的抛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典物回赎权等。三是诉讼时效中断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律师函怎么弄
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客户单独委托出具律师函业务,那需要和客户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务中,很多时候出具律师函无需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常见的如:
(1)客户已经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并且已经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出具律师函时,就无需再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
(2)顾问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出具律师函,一般也无需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当然具体还得看顾问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律师采取的是何种计费方式。
2.签署授权委托书
客户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后,客户得向具体承办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律师出具律师函是有有效授权的。专业的律师函,授权委托书是要作为律师函的附件一并寄送给对方的。授权委托书一般签署三份,以防调查取证时需要或者用作其他备用。
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一般收费1000元至5000元不等。收费太低不行,一来客户不会相信这东西有多大价值;
拓展资料:二来律师也未必会尽心去做,可能就根据你陈述,再看看你提供的证据,差不多就起草好了,不会深入的去做法律研究,去调查取证等等。收费太高也不是那么回事,它毕竟只是份律师函。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律师函怎么发
律师出具律师函后,一般会通过邮寄或者由律师亲自送到被告人手中,让被告人知道当事人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律师函是什么
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某项法律事务,进行分析,以律所的名义发给对方的函件。
主要用于催款,告知对方委托人的要求,指出就某项法律事务,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者要求对方做某种行为,或者告知对方委托人的决定等。
之所以以《律师函》的名义发给对方,就是告知对方:事情比较严重,必须给予足够重视,否则,将产生某种法律后果,甚至有的《律师函》明确告知对方:几日内回复,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
《律师函》不但应该有律所盖章,经办律师签字,还应该有委托人盖章,否则从哪里可以证明律所受委托人委托了?
对于收到《律师函》的情形,当事人应该引起重视,这往往是发《律师函》的一方要采取重大司法措施的前兆。
一方面可以复函对方,告知对方自己一方并不存在《律师函》中的违约行为,或者告知对方不认可《律师函》的内容,但另一方面就要收集证据,准备打官司了。
律师函格式
一般来说,律师函格式由抬头、首部、主体、尾部和落款五部分组成。其中,抬头和落款主要是使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格式,没有太多技巧性的东西。下面重点讲述首部、主体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写法有如下两种: 适用于外资企业等涉外客户,将送达对象提前到第一行的左侧顶格位置,写上:××××(送达对象全称)”。第二行留空,第三行写律师函件标题,第四行写发函号,第五行留空,第六行左侧顶格写“敬启者:”,第七行开始写正文。 适用于国有、集体或私营企业,即第一行留空,第二行写律师函件标题,第三行写发函号,第四行留空,第五行写送达对象全称,最后一个送达对象名称后标全角冒号,第六行开始写正文。 无论何种写法,都不能对送达对象名称使用简称,这是对客户的不尊重;发函号一般由发函律所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此外,律师函标题一般不要简单写成“律师函”三个字,这样不容易让读者直截了当地领会文件要旨。 2、正文 正文一般分为四个部分:委托来源——事实概要——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其中: 委托来源这部分主要讲述的是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基本陈述方式如下: 就××××事宜(以下简称“题述事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以下简称“××”)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具本律师函。 事实概要要留意这一部分的写法比较特别,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一样详细展开,只需以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和委托人的陈述为基础,扼要地将事实和争议焦点总结出来即可,以免喧宾夺主。 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这一部分的写法与事实概要相反,虽然律师函篇幅往往很短,但在这一部分,往往需要将法条全文引用。 最后一部分是提出要求并告知可能的不利后果,切忌写成恐吓信。 3、尾部 主要由律所盖章、律师签名、签署日期和联系方式共四部分组成。前三部分一律右侧顶格书写,其中律师签名应该手签,下面用印刷体标注上律师姓名。签署日期为避免书写潦草,应该尽量打印事务所和签发律师的全名。最后一行注明律师的联系方式,方便对方与律师及时联系。一个完整的尾部格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 ××× 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电话:××
发律师函意味着什么
通常情况下,发律师函是指这个意思:律师用律师函一般是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是: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也是传法达意。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禁止律师对于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该规定考虑的是工伤职工属于弱势群体,采取这样的收费方式,后期胜诉后的高额律师费将会加重工伤职工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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