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断交只交医疗保险)
公职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者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辞职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前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改革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具体的转移接续手续可到参保地人社部门咨询办理。
扩展资料
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第三条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业务经办。
第四条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第五条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省内建立一个职业年金计划或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且实行统一收益率的,参保人员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只转移职业年金关系,不转移职业年金基金;需要记实职业年金的,按规定记实后再办理转移接续。
省内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且各年金计划分别计算收益率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年金计划之间的转移接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条
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系统,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信息交换。
参考资料人民网-在编教师辞职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
教师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教师辞职后社保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办理转移:
一、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如下:
(一)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二、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三、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教师离职退休金怎么算的
事业单位编制的教师离职后,教师离职 退休金 怎么算的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 养老保险 ,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 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 养老金 。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 工资 ×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1、退休金:需要在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以上、而且达到 退休年龄 时才可以领的,而且不是到单位领、是到 社保 机构领。 2、 辞职 :还不能领退休金,能办的只能是继续交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等到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退休金,所以:现在还说不上退休金的事、只有社保的事。 3、“有人说退休金和社保不对口,所以辞职后作废,还需要从头缴付;还有一种说法是,视同缴付,由退休金转为社保。哪一种说法是对的?”: (1)“有人说”说的不正确; (2)不是需要从头缴付:如果你辞职后有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为你交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辞职后可以自己继续交社保到可以退休时止; (3) 但是,由于教师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如果你辞职后是到企业就职或是自谋职业,缴费的比例和数额会有所变化。 (4)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在缴到一定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转为”退休金,但退休金不会转为“养老保险”或社保的。 (5)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社会化养老之前你的工作年限,视为已经按社保制度缴纳、不再向前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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