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契税(房地产契税什么意思)
房地产的契税是什么意思?
契税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x0d\x0a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x0d\x0a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x0d\x0a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x0d\x0a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x0d\x0a契税的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x0d\x0a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x0d\x0a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x0d\x0a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x0d\x0a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x0d\x0a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x0d\x0a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x0d\x0a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x0d\x0a三、房屋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x0d\x0a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x0d\x0a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x0d\x0a四、房屋赠与 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x0d\x0a五、房屋交换 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x0d\x0a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5%的幅度比例,这是国家定下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各自的适用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x0d\x0a应纳税额的计算\x0d\x0a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x0d\x0a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x0d\x0a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x0d\x0a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今年新补充内容):\x0d\x0a(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x0d\x0a(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 同的契税税率。\x0d\x0a税收优惠\x0d\x0a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x0d\x0a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x0d\x0a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x0d\x0a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x0d\x0a二、特殊规定\x0d\x0a1、企业公司制改造\x0d\x0a一般而言,承受一方如无优惠政策就要征契税;另外,要注意不征税与免税是不同的概念。\x0d\x0a企业公司制改造中,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x0d\x0a2、企业股权重组\x0d\x0a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x0d\x0a但在增资扩股中,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来认购股份,则承受方需缴契税。\x0d\x0a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x0d\x0a3、企业合并、分立\x0d\x0a(1)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x0d\x0a(2)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x0d\x0a4、企业出售\x0d\x0a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x0d\x0a5、企业关闭、破产\x0d\x0a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x0d\x0a6、房屋附属设施(今年新增)\x0d\x0a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如停车位、汽车库等)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x0d\x0a7、继承土地、房屋权属\x0d\x0a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x0d\x0a非法定继承人应征收契税\x0d\x0a8、其他\x0d\x0a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x0d\x0a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x0d\x0a契税的征收管理\x0d\x0a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x0d\x0a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x0d\x0a二、契税征管\x0d\x0a要先交契税,才能办过户手续,即先契后证。\x0d\x0a契税(deed tax)\x0d\x0a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机关在征税时,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x0d\x0a契税的特点:\x0d\x0a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x0d\x0a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x0d\x0a近期契税变化:\x0d\x0a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契税怎么算
一、契税怎么算
1、契税计算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2、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税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税1.5%。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小区容积率小于2.0(非普通住宅)需缴纳3%。房产单价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需缴纳3%。房产单价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缴纳的契税也需要3%。
二、契税的税率是多少钱
契税是房价的1%-3%,主要和房屋面积大小有关。
契税是在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7年7月7如国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收契税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房地产权转移的合法性,防止产权纠纷,增加财政收入。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房地产的契税是什么
房地产的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房地产的契税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按照3—5%的税率向契税征收机关交纳。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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