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比例是5%还是8%)
公司为本单位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在计算企业所得时,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你好,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纳税人向不同的机构缴纳或者支付的保险费,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是有区别的。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因此,企业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其他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根据该规定,该公司在商业保险机构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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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商业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1、企业根据国家有的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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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所得税前扣除按工资总额的5%是怎么扣?
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人补充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补缴的基本养老金不需要扣税。
参考文件:根据国税函[1999]615号,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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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 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补充养老保险是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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