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李某某案监控视频)
内蒙古赤峰发生一重大刑事案件,案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警方并未公开抓捕过程,李某某被抓捕归案。
每当一个区域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后,警方会根据事情调查结果和案件进程进行通报。内蒙古赤峰出现刑事案件后,官方立即对李某某展开调查和追捕。
事情发生之后,李某某立即逃到了人员稀少的位置,增加了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难度。犯罪嫌疑人逃跑过程中,极有可能产生不理智的行为或决定,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迫在眉睫。
当时,警方立刻展开搜索式调查,并且在周围展开了犯罪嫌疑人的寻找工作。与此同时,警方为进一步抓获犯罪嫌疑人,特意发布悬赏通告。几天后,警方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具体位置,并迅速展抓捕工作。成功抓获李某某后,原有的悬赏通告和协查调查通告已经无法发挥作用,警方发布取消两则通告的消息。
刑事案件影响巨大,大都会采取详细调查后发布通告的方案
刑事案件的调查难度远远高于民事案件的调查难度,多个地区的警方会进行十分详细的调查,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线索。此外,刑事案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比较大,合理的完成案件的调查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警方完成一系列调查工作后,才会根据调查结果发布通告,避免不严谨的通告引发热议。
总的来说,官方详细说明了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抓捕过程,难度较大。我们一定要相信官方通报的各项信息,官方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他们会斟酌用词,完成通报填写。既可以让广大群众了解到案件的侦破过程和犯罪嫌疑人实施伤害的全过程,又可以减少刑事案件引发居民担心和恐慌。
李天一案另外四人真实背景(李天一案始末及全程细节)
李天一案全程细节曝光细节:李首个施暴
自李某某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后,随着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版本。昨天,有知情人向京华时报[微博]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获证该知情人爆料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日期。而关于罪与非罪,已在庭外争执了很长时间。李某某辩护律师多次公开质疑受害人杨某身份问题,并怀疑存在“案中案”、“局中局”。而受害人一方,也一直没有接到李家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嫌疑人身份
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重获自由。此后父母以为了李某某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据说家住别墅,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可以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个体户。
□内情披露
李某某是第一个施暴者
专门打飞的回京聚会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李某某去年在这个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后来赔钱私了。
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随后,李某某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开着那辆Q7,几人来到酒吧。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
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受害女喝醉领班陪同吃饭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来,并离开了“天蝎座”包厢,李某某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吃饭期间爆发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据了解,邻桌的三人并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势众而畏惧,双方还抄起店内的椅子互殴。后李某某等人离开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个过程中,杨某因为酒喝得太多,一直趴在桌上。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某某将受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伙会兽性大发)。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用他人身份证在湖北大厦开房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几人开车寻找酒店,第一家因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没有了房间。找了几家都不合适,几人最后又来到了湖北大厦。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数次酒后驾车。
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殴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微博]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京华时报记者 杨文学
□专家释案检察机关可以不定主从
昨天,就此案当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对此作了解释: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的约束的。即使检察院在指控的时候区分了主从,法院也可能在宣判的时候进行调整,这都是有可能的。
□案情回放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
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2月22日:网友微博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2日:海淀警方通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8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因案情复杂,拘留期限被延长一个月。
2013年3月3日:海淀警方对李某某等5人向检察院移交批捕申请。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未检处批捕。
2013年5月6日:海淀检察院受理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2013年7月初:案件补充审查一次。
2013年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受害人男友被判死刑,如何看待这一判罚?
对于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某被害一案中,李某某的男友兼杀人凶手洪某被判处死刑,我认为这一次判决实在是大快人心,死刑犯洪某甚至不是一时冲动杀人,而是有预谋地杀人,他事先预演了很多遍杀人计划,目的就是确保女友李某某会被自己成功杀害,不得不说这个洪某是真的相当变态和恐怖,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也是祸害,实在是不应该给机会,而死者李某某的父母虽然伤心欲绝,但是对于洪某被判处死刑的消息也是感到了一丝丝安慰。
首先,死者李某某是南京的女大学生,但是是在云南省被杀害的,而李某某的男友洪某之所以要杀了李某某,是因为两个人此前吵架了,洪某就因为情侣间一次小小的争吵就要置人于死地,这样的人实在是可怕至极。
而洪某决定要杀人以后,找到了两个帮凶帮忙,三个人积极地想杀人计划,并且在固定的地点多次练习,而这两名帮凶因为很积极地配合,而且在杀人计划中也是主力,所以跟洪某一样被认定是主谋,同时也被判处死刑了。
其次,洪某因为吵架就杀人,而且还是提前有预谋的杀人,在计划好了以后,洪某主动将死者李某某诱骗到杀人地点,然后曹某某和张某某一起动手将死者杀害,最后将死者的财物都拿走了,还将死者的尸体埋在地下,不得不说这三个人是真的丧心病狂,这样的人在社会中就是隐藏的杀人犯。
最后,洪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这并不能帮助洪某减刑,因为洪某的行为实在是罪无可恕,他也为自己丧心病狂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目前该案件中的三位主谋都已经被判决死刑了,实在是大快人心。
武汉女大学生惨案真相 凶手为同校男子作案动机成谜(5)
五、凶手被捕但作案动机成谜
2013年11月23日晚,专案组通过侦查获取李某某在河南濮阳的线索后,连夜驱车前往当地,23日上午11时许,在濮阳警方的配合下,将李某某抓获归案。经初步审查,李某某,河南人,20岁,他已经承认了全部作案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3日夜,涉嫌杀害陈某的李某某,被民警从河南濮阳押回武汉,记者目击了这一过程,警方还介绍此案侦破过程中的一些细节。23日夜10时10分许,很多人已进入梦乡,洪山区狮子山派出所却灯火通明,一派忙碌景象,时常有警车出入。4名全副武装的特警走出门口,严阵以待。10分钟后,一束灯光照射过来,一辆白色轿车停在派出所门口。“到了!到了!”特警打开车门,戴着手铐和脚链的嫌疑人被押下车。
蓝色羽绒服、牛仔裤、板鞋,脸上稚气未脱。记者看到,嫌疑人身材魁梧,目测身高约1.8米。他一路低着头,眼睛始终盯着地面,一声不吭,只是在被民警押进审讯室的那一刻才扭动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服从了。 上一页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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